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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奪房屋室內裝修審查權,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槓上建築師 >
【時報-台北電】(94/06/28 08:37:49 時報)
為爭取房屋室內裝修的審查大權,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將與建築師大對決。中華民國土木技師、中華民國結構技師等八個各級公會昨(二十七)日決議,將於六三○發動要求署長陳光雄下台的街頭抗爭,以抗議營建署長期圖利建築師,讓建築師獨攬房屋室內裝修的審查大權。
惟對此,建築師公會昨晚表示,營建署若同意開放讓土木、結構技師公會成為審查機構,試問此例一開,全國三十二類技師公會團體豈非都得比照辦理,因此營建署必須先訂出審查機構的門檻,讓真正的專業機構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把關。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表示,由於營建署長久以來只願意當建築師的營建署,而不是全民的營建署,並長期圖利建築師,讓建築師獨攬房屋室內裝修的審查大權,如此置公共安全及全民生命財產於不顧的營建署,實在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榮根、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藍朝卿表示,根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建築物進行室內裝修之審查機構,係應由政府主管機關授權建築師、或其他專業團體審查;但這項條文實施十年來,營建署一再偏袒建築師,結構技師公會迄今申請了十個月,營建署仍然堅持將具備建築物結構專業的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排除在外。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鄭宜華表示,建築師是否因此而「變相綁標」,外界自有公斷。營建署若同意開放讓土木、結構技師公會也擔任審查機構,那麼全國大大小小三十二類技師公會團體,豈非會要求比照辦理;因此營建署必須制定審查機構的門檻,讓建築物公共安全由專業把關。
針對室內裝修審查引發建築師、土木技及結構技師公會間爭議,內政部營建署指出,依建築法規定審查可授權建築師公會及相關技術團體,因此,授權建築師公會沒有問題,但如技術團體要參與審查,因考量到內裝與防火避難、防火區劃及防火材料等公共安全息息相關,將訂定技術團體參與審查的原則,要求審查人員的資格及條件限制,目前仍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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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tw.stock.yahoo.com/xp/20050628/50/2083428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