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愉快的買屋經驗 |
發表者:CHERRY 發表數:4 IP:210.65.214.* | 2005-06-13 14:59:21 |
//版主內容 ?>
剛買了一間中古屋後,才發現前屋主管理費止繳了4-6月的,這之前欠了上萬元,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討回來這筆錢呢? |
回覆者:小芒 發表數:10 IP:220.130.218.* | 2005-06-15 21:09:31 |
回覆 CHERRY 於 :2005-06-13 14:59:21 的發言內容
這個例子提醒我們,買社區型房子最後除了必須當面作交屋驗收動作外,仍須雙方到社區總幹事面前作有無欠繳管理費的確認動作,才不至於搬進去後才發現諸多麻煩事.
剛買了一間中古屋後,才發現前屋主管理費止繳了4-6月的,這之前欠了上萬元,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討回來這筆錢呢? |
|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678 IP:218.167.17.* | 2005-06-13 17:45:50 |
回覆 CHERRY 於 :2005-06-13 14:59:21 的發言內容
一般管理費依買賣交易日為準,之前費用當然是前屋主的事,除非管委會在睡覺.欠這麼多還不摧繳.我住的社區.有一戶聲稱和建商有意見8年來未曾住過,亦未繳管理費,後由管委員出面打官司,對方當然是敗訴依法追討8年所欠費用
剛買了一間中古屋後,才發現前屋主管理費止繳了4-6月的,這之前欠了上萬元,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討回來這筆錢呢? |
|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61.67.67.* | 2005-06-13 17:23:25 |
應該是向前任屋主追討 因為屋主與管委會關係屬於民事關係 基於債權相對性 除非另有約定 債務並不因系爭財產所有權變更而隨之移轉 仍應向前任屋主追討 樓上那位大大引述的法條指的是管委會可以向積欠管理費的屋主利用訴訟及強制執行手段進行追討 但並不代表管理費的債務人因為房屋所有權移轉 而由新屋主承擔 實務上已經有管委會向新任屋主追討前任屋主積欠管理費 經法院判決管委會敗訴的判決出現 |
|
回覆者:CHERRY 發表數:4 IP:210.65.214.* | 2005-06-13 17:15:57 |
管委會的小姐開給他4-6月的收據, 使得我以為都已經結清了,也拆帳給前屋主了. 沒想到會這樣..... |
|
回覆者:yu928 發表數:159 IP:211.23.33.* | 2005-06-13 16:20:55 |
回覆 未設定 於 :2005-06-13 15:12:00 的發言內容
管委會是不可能去向前任屋主追討的管理委員會應向前屋主追索,關你何事 這筆費用應該是要在雙方買賣交易時就應要確認的款項 如同水、電、瓦斯、房屋稅...費用一般 主該拆帳的就拆帳該結清的就需要求屋主結清 一般管理費繳清後管委會都會提供證明或是收據 這筆費用沒估算到乃是因買主一時疏忽造成 如今雙方交屋手續已經完成 只能再去跟對方講講看 若是對方不肯支付,勢必是要由現任屋主支付 管委會只對屋不對人 目前房子登記的屋主是誰,就是跟屋主追討這筆費用 另外請記住 根據公寓大笑管理條例第21條 第二十一條 (積欠公共基金之催討程序)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所以要注意喔 |
|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678 IP:218.167.4.* | 2005-06-13 15:12:00 |
管理委員會應向前屋主追索,關你何事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