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綠蒂向聯邦房貸者請注意!!!!!!!! |
發表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 2005-04-21 13: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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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們依現行銀行法規定 |
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65.217.* | 2005-04-22 20:36:35 |
其實這樣講聯邦銀行好像並不是很公平,因為....搞這一招ㄉ並不是只有聯邦銀行,依我看來是全臺銀行都是一樣在耍這一套。咦!什麼時候有家銀行叫「全臺」啊! 哈哈,全台灣ㄉ銀行都是一樣ㄉ,都在玩這一招,不管信不信,真的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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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 2005-04-22 11:26:16 |
我們在繳完2成之頭期款後,所剩的房款餘額還不足所謂之"足額擔保"所以需要連帶保證人,那我們幹嘛繳頭期款!請各位想想~我們買5~6百萬的房子,也是說這房子價值5~6百萬的新房子,今天我們價值5~6百萬的不動產給他抵押還只跟他貸4~5百萬,就表面證據是我們吃虧,況且今天只要借款人能提出其足夠還款能力之財力證明(如薪資轉帳或所得憑證等等),依銀行法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除非借款人所附財力證明,根本負擔不起後續之還款或有疑慮,此時銀行才會要求需要連保人,但即使如此,依銀行法規定銀行應以一定金額為限。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得就連帶保證人平均求償之。 今聯邦銀行無任何理由說明更要求強制連保,難道聯邦銀行對於瓏山林公司所蓋之夏綠蒂房屋其價值有疑慮,或者是夏綠蒂根本不到5~6百萬的行情,只值4~5百萬或更低,所以我們所貸的4~5百萬已遠超過夏綠蒂的產值,也就是說我們是冤大頭囉!聯邦與瓏山林得了便宜還賣乖。 注意!!!聯邦與瓏山林彼此是關係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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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 2005-04-22 11:22:35 |
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唉~你真的不懂 今天討論的重點是銀行是否有依法行事,是否有道德,當然借不借你錢由銀行決定! 今天的重點是讓消費者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向銀行主張,至於借不借的到,或向誰借不是重點! 請這位先知搞清楚用意,別亂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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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 2005-04-22 11:21:54 |
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唉~你真的不懂 今天討論的重點是銀行是否有依法行事,是否有道德,當然借不借你錢由銀行決定! 今天的重點是讓消費者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向銀行主張,至於借不借的到,或向誰借不是重點! 請這位先知搞清楚用意,別亂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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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65.217.* | 2005-04-21 19:59:52 |
DEAR steve....謝謝您提供ㄉ寶貴資訊喔!很管用ㄉ咧! 銀行ㄉ核貸金額基本上即等同於它所認為ㄉ價值,也就是說...不足額是不可能ㄉ,換句話說以銀行ㄉ精明─核貸金額即代表有此價值;否則連帶保證人真的有那麼管用嗎?銀行會不懂嗎?銀行只是想便宜行事而有ㄍ保證人可先開刀〈為雙重保障而非不足額因素〉,免得強制執行程序總是較繁雜複雜一些。當然囉!信否由人..... 蔡大律師曾對此發表對銀行此舉不甚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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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aura09 發表數:194 IP:220.130.96.* | 2005-04-21 19:42:04 |
ㄟ......... 如果你用500萬買了一間海砂屋 你覺得海砂屋ok,500萬有值得 但銀行會覺得這間海砂屋值500萬嗎? 如果銀行覺得它不值500萬,當然不想貸你那麼多啊... 要你提出其他的抵押品或保人也很正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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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OGER_LEE 發表數:239 IP:61.220.27.* | 2005-04-21 17:35:05 |
回覆 steve 於 :2005-04-21 13:24:45 的發言內容
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鄉親們依現行銀行法規定 這表示銀行鑑價你的房子覺得不值你成交的金額! 也就是『不足額』 當然沒法貸給你這麼多啊! 不然你一坪50萬成交! 銀行會貸給你八成嗎 ? 不可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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