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疑問 |
發表者:Penny 發表數:12 IP:210.202.48.* | 2005-04-20 17: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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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對於停車位, 從網路上看來, 大家都說要 |
回覆者:人間四月天 發表數: IP:202.159.140.* | 2005-04-21 07:22:48 |
現行停車位分法定停車位及非法定車位兩類, 非法定車位涵蓋「獎勵停車位」與「增設停車位」。停車位種類和產權登記制度向來相當複雜,在法定停車位依民國八十年九月十八日內政部函令「九一八」之前停車位(簡稱法停)有兩種,一種是自建地下室的自建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可以專有或公共設施來辦理產權登記;另外一種是防空避難室附設的法定停車位,這種「法停」在,「九一八」之前可以當一樓附屬建物登記,也可以併入一樓主建物,或當一般區分所有建物,或以大公或小公登記,一共多達五種 而在「九一八」之後的「法停」則是沒有權狀,須以公設登記,必須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且須隨主建物移轉,不得外賣。是屬於防空避難室兼停車位使用,是以公共設施持分方式來分配給承購者,故購買停車位應 注意其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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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康康 發表數:5 IP:220.140.80.* | 2005-04-20 19:04:40 |
現在的房屋所有權狀上都會將你所購買的停車位編號寫出來 而且我覺得算在公設裡對住戶比較有保障.因為算在公設裡就不能將車位賣給社區以外的人 只有同一社區的人才能買車位 如此住家品質比較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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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kao 發表數:193 IP:61.228.79.* | 2005-04-20 18:33:50 |
對自住來說沒差,非你是買車位來投資準備轉賣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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