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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http://udn.com/NEWS/DOMESTIC/SOUTH/2625508.shtml
台北市建管處接到許多購買預售屋民眾陳情,質疑建商利用闢設獎勵停車位方式「偷」取容積率,日後再把增設機車停車場挪作公共設施的法律責任推給住戶。
依建管處統計,目前該處約受理350件建商申請建照案,設計圖明顯可看出「有問題」有近百件。
建管處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應要求建商出示政府核准的設計圖說,若發現1樓或1至2樓規畫作機車停車場使用時,別相信建商說未來機車停車場可闢作交誼廳或大廳等使用的說法,只要是違規使用,一定要拆除;若建商不願提供圖說,該處設有購屋服務台,民眾可免費閱覽建案的設計圖。
建管處訪查發現,北市土地貴,建築成本高,許多建商利用該項獎勵要點,廣設機車停車位,換取額外容積率牟利,售屋時還會向消費者聲稱,雖然1樓規畫作機車停車場使用,但以後根本用不到,市府也不會管,所以可挪作健身房、撞球室或交誼廳等使用。
建管處最近開始清查近1、2年才完工、1樓闢作機車停車場的建物,發現有的已改闢大廳或休息室使用,有的則正在裝潢施工中,該處均要求大樓管理委員會改善。
官員透露,有住戶或大樓管委會抱怨,當時是建商說可以闢作其他用途,所以才花錢改裝的。
針對消費者的質疑,多位建築界人士提出反駁,理由是建商完全依據台北市政府頒定的北市建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行事,合法取得容積獎勵,絕不是「偷」,問題癥結是政府沒管好,才造成違規使用,怎可怪罪建商?
張姓建商建議,建管處應把重點放在取締不實售屋廣告,並加強宣導,只要建物1樓作機車停車場使用,建物完工後就不能挪作他用,事後再加強稽查,以杜絕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