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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研究一下~~
發表者:NEODIO  發表數:3 IP:218.167.39.* 2005-03-25 02:53:40

我買了一間新房子
當初銷售人員跟我們說是純住宅絕非住商合併
一樓是門面大廳~
當時想想不錯就買了
而且DM上也說是純住宅
沒想到交屋時才發現一樓是美語補習班
跟當初所說的並不一樣
而竊他們還在一樓的空地(算是他們的約定專用區域)
上圍起圍牆,請問這樣子的情況我該採取怎樣的行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以DM為根據告建商違約嗎(DM有說是純住宅)?可以要求美語補習班拆除圍牆嗎?開設美語補習班有什麼要求?例如執照~消防~隔音等等~
請各位大大幫忙~~大家集思廣益~謝謝

回覆者:miro 發表數:122 IP:61.217.100.* 2005-03-25 19:42:36
DM與事實有出入時 是可以告建商的:

小心不實廣告陷阱

 房地產進入三二九熱銷期,民眾還需小心華麗的廣告陷阱,包括居大建設的「新第來亨NO.69吉鑽新第」、元福建設的「京王」,因夾層屋廣告不實遭公平會開罰,其中新第來亨自民國八十三年以來,已遭公平會開罰達十一次,罰鍰自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

 四年前房地產廣告契約保障正式實施,所有廣告視同契約的一部份,其中最保護消費者,就是「預售屋廣告的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的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一部份」,未避免糾紛,購屋者最好全數保留廣告宣傳品。
回覆者:NEODIO 發表數:3 IP:218.167.39.* 2005-03-25 18:39:57
請問住一與住二有哪裡不同?會不會變更?
回覆者:小賢 發表數:127 IP:219.91.2.* 2005-03-25 11:23:18
不知道能不能告他們"廣告不實"呢??
而且~是不是純住的~
不是可以看他是寫住1?住2?那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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