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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屋了,坪數竟然增加!!!請板上懂法律的大大幫忙看看...
發表者:jeffrey  發表數:5 IP:163.19.122.* 2005-03-07 17:07:01

我在新竹定了一間成屋,他是先建後售的,我已簽約、用印了,今天接到建商來電,說地政事務所來量測過後,發現坪數比買賣契約多3坪,這個差錯他們說是代書計算的方式錯誤導致,可是我覺得哪有這種離譜的事,已經要交屋了,竟然說坪數變多了,相對的我們要多付出二、三十萬ㄝ,我們能怎麼跟建商斡旋呢?
請板上懂法律的大大幫忙看看...
我們能怎麼做?

回覆者:laura09 發表數:194 IP:220.130.96.* 2005-03-19 08:48:43
我買的是透天
地價一坪約4-5萬
屋價一坪約10萬左右
用地價來找補明顯比用屋價找補有利多了
只不過不知道建商會不會同意......
回覆者:jow23licx 發表數:-17 IP:220.134.105.* 2005-03-10 18:00:18
回覆 future 於 :2005-03-07 17:29:53 的發言內容

這種坪數誤差的問題,
合約都應該會寫明的
先看看合約的內容怎麼寫

我當初就是怕這樣
所以特別在合約書上多增一條
就是除了1%內互相補找外
多出1%建商只能向我再收1%為上限
少於1%建商要依合約金額換算全部退還
而且地價與房屋要分別註明
這個在行政院的預售範本上面有ㄚ
回覆者:jeffrey 發表數:5 IP:220.130.51.* 2005-03-08 20:07:07
回覆 laura09 於 :2005-03-07 19:14:42 的發言內容

通常契約上會寫「三坪內」會以成交總價計算互相找補
也就是多退少補

建商在跟我簽約時有說,如果少的,他們會退費
如果多的,通常他們都不會收
不過這也只是口頭上說說,到時如果發生問題也不知道算不算數

因為契約上有寫了
所以如果想要不付這一筆,應該是很難吧...
不過我想應該可以拗價格
請他們以「地價」找補,不要以「房價」找補

"請他們以「地價」找補,不要以「房價」找補"
冒昧請問一下...
上面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在下不是很懂...
回覆者:twpjtung 發表數:34 IP:172.16.0.* 2005-03-08 12:37:55
其實,這有可能是建商的伎倆,他只是為了要達成某項目的,而要你談找補的事,不然,先建後售的房子,怎會算錯坪數,基本上我覺得不要理他,我以前是直接找建商問說到底要怎樣,比如說要你提早交屋,或是要你趕快把尾款付給他等等。
差一點點都會啦!一般都是建商吸收了啦!實務上真的去談找補的實在不多,尤其你買的是先建後售,精明如建商之流,怎會算錯呢?
這是建商自己的問題,請他自己解決,不然,請他把多蓋的部份敲回去阿,我只要你蓋剛好就可以了啊!不要多蓋給我阿!
我建議你請他們自行吸收,不然,就請銀行暫時不要撥款,這樣應該可以讓建商說出他真正的目的何在。
回覆者:paulmar 發表數:359 IP:61.230.97.* 2005-03-08 12:16:21
如果您採與建商 協商價金解決:
應就建商多出的材料及勞務成本來協商
而不是原價含利潤來協商 這才是協商精神

因為這是幫建商解決問題 解決建商的錯 如建商採高姿態 您應循政府協商管道來處理

土地部份是建商固定成本不因您建築坪數誤差而增加原始成本 所以建商在土地上沒損失
公寓沒電梯或連棟透天厝計算建築成本一般以4,5萬元計算(視建材而定)應就這範圍內協商

最可能的範圍是消費者負擔多出的材料及勞務成本其它部份是錯方才負擔(符合過失比例原則)

希望看到您有個滿意的結果能與大家分享
(個人是室內設計師 非法律從業人員 一點淺見尙請指正)
回覆者:paulmar 發表數:359 IP:61.230.97.* 2005-03-08 11:30:01
再就多3坪這面積來討論

如果多了3坪卻多在走道或崎嶙角落或者公設上
讓消費者感覺及使用上不生效用那您也可主張減免或減損價金

但在實務上應就多出面積協商價金才能解決
(因消費者確實就因多出面積在買賣權狀上受益)

或者消費者可尋求解約來解決而後就賠償問題來討論
回覆者:paulmar 發表數:359 IP:61.230.97.* 2005-03-08 11:10:02
回覆 jeffrey 於 :2005-03-07 17:07:01 的發言內容

我在新竹定了一間成屋,他是先建後售的,我已簽約、用印了,今天接到建商來電,說地政事務所來量測過後,發現坪數比買賣契約多3坪,這個差錯他們說是代書計算的方式錯誤導致,可是我覺得哪有這種離譜的事,已經要交屋了,竟然說坪數變多了,相對的我們要多付出二、三十萬ㄝ,我們能怎麼跟建商斡旋呢?
請板上懂法律的大大幫忙看看...
我們能怎麼做?

多3坪太扯了(一個房間大小哎)
如果多30坪該怎麼辦

一般公認3%內是允許(施工的誤差)
施工誤差並不是指(作業的誤差)(內業的誤差)

(其時如果是50坪房屋誤差3%=1.5坪 在高價地段 真的要計較)

多3坪很明顯是建商業務上的疏失 應由錯方負全責或大部份的責認(應是建商與代書間的問題 不然找代書作甚麼)
那房子少3坪有明顯減少使用機能 還要照負錢嗎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218.167.27.* 2005-03-07 22:50:55
回覆 laura09 於 :2005-03-07 19:14:42 的發言內容

通常契約上會寫「三坪內」會以成交總價計算互相找補
也就是多退少補

建商在跟我簽約時有說,如果少的,他們會退費
如果多的,通常他們都不會收
不過這也只是口頭上說說,到時如果發生問題也不知道算不算數

因為契約上有寫了
所以如果想要不付這一筆,應該是很難吧...
不過我想應該可以拗價格
請他們以「地價」找補,不要以「房價」找補

不是三坪吧!是百分之三吧!
回覆者:laura09 發表數:194 IP:220.130.96.* 2005-03-07 19:14:42
通常契約上會寫「三坪內」會以成交總價計算互相找補
也就是多退少補

建商在跟我簽約時有說,如果少的,他們會退費
如果多的,通常他們都不會收
不過這也只是口頭上說說,到時如果發生問題也不知道算不算數

因為契約上有寫了
所以如果想要不付這一筆,應該是很難吧...
不過我想應該可以拗價格
請他們以「地價」找補,不要以「房價」找補
回覆者:future 發表數: IP:61.218.105.* 2005-03-07 17:29:53
這種坪數誤差的問題,
合約都應該會寫明的
先看看合約的內容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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