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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產權)登記問題請教
發表者:subaru  發表數:23 IP:210.68.184.* 2005-02-14 20:48:46

我新建完成一三層半透天厝(自地自建).
當初建築師出圖時, 有一陽臺漏掉面積計算式.
也就是建築設計圖未計算該陽台面積.
我查過建築法規, 該陽臺合乎法規(不超過單層1/8).
而且房子的建築容積率還剩許多未用.
即使將該陽臺列入計算也剩下許多.

結果代書去作保存登記時.
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以該陽臺雖然在建築設計圖面上,
但沒有面積計算式為理由,將其面積不予計入附屬建物面積. 所以權狀上就少計入了此陽台的面積.

想請教大家, 如果碰到這種情形真的不能計入面積嗎?
如果可以的話, 我要如何爭取?

另外請教, 權狀上少了一些陽台面積, 將來有哪些影響? 該陽臺會被當違建嗎? 還是以後賣屋時會影響?

謝謝大家.

回覆者:subaru 發表數:23 IP:210.68.184.* 2005-02-18 21:37:09
謝謝sway大大的解說.
我想可能也只有認了,
還好不是主建物面積漏列,
損失不大.

Kriss兄.
關於陽臺容積計算,
我有上全國法規網查過建築法設計施工編.
陽臺深度不超過1.5米,面積不超過8平方米.
也不超過該層面積1/8, 應該不計入容積.
就算要列入容積,容積率也未超過.
所以應該是建築師事務所漏列計算式.
回覆者:kris888 發表數:27 IP:218.161.69.* 2005-02-16 02:09:47
我想你應該詳細的問建築師本人,對於你文章的內容我想你可能有誤解法規的規定.....應該還是問建築師本人....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0.65.82.* 2005-02-15 13:02:04
不是違建啦
有使照為準
不過建築師燴飯這個錯誤,也是挺扯的,面積計算表露列,是可以打屁屁的

地政機關說的其實沒錯
除非
你使用執照未取得
可以做一次建築執照的變更
再去申請使用執照
但是,依你的進度,已經沒辦法囉

一個陽台沒有登記
賣屋時就只能當作送的

也許,當初在設計的時候
是以實用為主,不是以容積用完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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