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多加注意>>>>>永信建設<<<<以免權益盡失 |
發表者:kinggod 發表數:1962 IP:218.165.219.* | 2005-02-11 23:0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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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ㄉ經驗就相當ㄉ不以為然 |
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59.125.157.* | 2006-08-31 19:40:44 |
回覆 king 於 :2006-08-28 21:49:39 的發言內容
有無廣告不實,最後當然要交給公平會來查處目前已收到網友所提供疑似不實廣告之回應,也就是有此部份之文宣廣告,所以正研議中...有必要的話,會檢送公平會認定,謝啦! 雖然有時消費者認為有,然而公平會可能認為沒有 但有時建商說這樣不算廣告不實,但公平會認定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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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59.125.157.* | 2006-08-28 21:49:39 |
回覆 king 於 :2006-08-27 18:21:03 的發言內容
目前已收到網友所提供疑似不實廣告之回應,也就是有此部份之文宣廣告,所以正研議中...有必要的話,會檢送公平會認定,謝啦!
廣告文宣、看板廣告.....募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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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59.125.157.* | 2006-08-27 18:21:03 |
廣告文宣、看板廣告.....募集中 如果有大大剛好有永信任何建案的文宣也願意提供的話,在此致上濃濃的謝意。 如果有大大看到永信任何建案的廣告看板也願意拍下提供的話,在此致上深深的謝意。 我相信,永信一定會更好,消費者會更有福,我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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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72.183.* | 2006-08-18 12:58:58 |
與諸位分享心靈上的事...輕鬆一下...如下... 【換個腦袋看寓言】摘錄自野葡萄文學誌2005月四月份 南山上有一座神廟,裡頭供奉著一尊佛祖。傳說這尊佛祖非常靈驗,只要信徒心誠意正的許願,佛祖都會大發慈悲,幫信徒圓他的夢。 有一個信徒聽說了這件事,他為了表現出虔誠的心,在佛祖誕辰時,親自揹著雞、豬、魚三樣牲禮,一步一步地爬上南山,準備在佛祖的生日時,向佛祖許願。 他爬過一山又一山,當汗流浹背時,他怕失了恭敬的心,說什麼也不肯放下牲禮,稍作休息;當身疲力竭時,他怕誤了生辰的時,說什麼也不肯慢下腳步,稍作停留。歷盡千心萬苦,虔誠的信徒終於到了神廟。 他恭敬的將牲禮擺上供桌,噗通一聲跪在地上,雙手合十誠敬的向佛祖禱告說:「靈驗的佛祖啊!我已經考了十年功名,卻都一直無法如願。你的法力無邊,請你看在我這麼虔誠的份上,讓我今年金榜題名吧!」 信徒虔誠的禱告完之後,收拾起牲禮準備打道回府。 他才走出廟口,就看見一個乞丐伸手向他乞討說:「大方的施主呀!我已經餓了三天三夜了,請你可憐可憐我,給我一點祭拜的牲禮充充饑吧!」 信徒看乞丐髒兮兮的模樣,露出嫌惡的表情揮揮手,說:「走!走!瞧你又破又爛,別弄髒我的牲禮,我的牲禮還要帶回家給妻子兒女吃呢!那裡有你的份!」 乞丐不斷地磕頭乞求,說:「大方的施主呀!我就快餓死了,只要給我一點點牲禮就夠了呀!請你救救我啊!」信徒怕乞丐來搶他的牲禮,趕緊扛起牲禮,頭也不回的跑下山去。 乞丐餓的全身無力,裹著身上僅有的破毛毯,縮著身子蹲在廟旁。夜,漸漸深了,天氣也愈來愈冷了,乞丐用破毛毯把自己直打哆嗦的身體緊緊裹住。 不知從那裡突然冒出一隻全身都是膿瘡的癩痢狗,一瘸一瘸地跑到乞丐身邊,叼著毛毯一角,蓋住滿是膿瘡的身子,緊緊偎在乞丐身旁取暖。 小狗身上的膿瘡破了,膿沾髒了乞丐的毛毯,把毛毯弄的又臭又黏。乞丐生氣的踹了小狗一下,說:「滾!滾!瞧你滿身又膿又瘡,別弄髒了我的毛毯,這裡可沒有你窩身的地方。」 小狗挨不起痛,淚眼汪汪的慢慢跑開,當天晚上就凍死在神廟的大門邊。第二天,乞丐雖然有毛毯覆身沒有凍死,但也因為缺少食物而餓死了。 半年後,虔誠的信徒進京赴考又落榜了。他氣沖沖的跑上南山,向佛祖抱怨說:「說什麼你的法力無邊,根本都是騙人的,如果你真的靈驗,為什麼連一個簡單的考試都沒有辦法幫我,還讓我名落孫山?」 佛祖拿出榜單,問信徒:「為什麼我要幫你?」! 信徒回答:「我虔誠的扛著牲禮上山,為了趕在你的誕辰之前來到廟裡,一刻也不敢休息,光是這份誠意,你就應該幫我。」 佛祖叫乞丐的靈魂出來,乞丐的靈魂向信徒大聲哀嚎,說:「我只請你給我一點牲禮,讓我填飽肚子,你都不肯,連這一點施捨之心都沒有,佛祖為什麼要幫助你?不過佛祖呀!你也真是殘忍,寧可眼睜睜的看我餓死,也不肯賜一點東西給我吃,難道你沒有一點憐憫之心嗎?」 佛祖又叫小狗的靈魂出來,小狗的靈魂向乞丐大聲吠叫,說:「我只求你讓我窩在毛毯旁,給我一點毛毯的溫暖,對你來說根本沒有任何損失,你都不肯了,信徒為什麼要施捨你?佛祖又為什麼要憐憫你?」 最後,佛祖指著信徒說,讓你金榜題名;再指著乞丐說,讓你豐衣足食,對我來說都是舉手之勞。但是,你們連自己能力所及,可以輕易幫助別人的,都不肯付出,你們又有什麼地方值得我動這舉手之勞呢?佛祖說完,順手把信徒的榜單拋到深谷中,信徒再也與功名無緣。 寓言喻語: 有個朋友告訴我,現在的人真是太小氣了,連一個微笑都捨不得送人,難怪會愁眉苦臉,讓人覺得面目可憎。 這段話,讓我起了念,也促成了這篇故事。 我們總是容易把所有心思,放在我們期待「得到」的地方,腦海中無時無刻盤算著,我們做這些事,可以得到什麼利益?可以享受什麼成果? 卻很少把心思,投入可以「喜捨」的部分,想想我們這麼做,別人會不會方便一點?能不能輕鬆一些? 但是,假使我們都不願意給別人什麼,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必須給我們呢?在我們有能力的時候,不肯伸出援手,那麼在我們需要的時候,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要伸出援手呢? 人跟人之間,或是人跟其他生命的對待相處,都會有回報。如果不是直接回應,也會有因果循環,結果終究會落在自己身上,做最後的承擔。 什麼是幸福??我覺得是我有能力幫助別人.就是我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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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72.183.* | 2006-04-06 02:05:09 |
回覆 king 於 :2006-04-04 20:59:18 的發言內容
這就是..連續四屆榮獲營建署優良認證..的永信沒關係,再po一次,但..之前的連結是可以看的啊!為什麼又不行呢?呵呵~永信真的很讚的呦! 這就是..連續四屆榮獲營建署優良認證..的永信** 這就是..連續四屆榮獲營建署優良認證..的永信* 這就是..連續四屆榮獲營建署優良認證..的永信*** 這就是..連續四屆榮獲營建署優良認證..的永信** 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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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72.183.* | 2006-04-04 20:59:18 |
回覆 Zeeman 於 :2006-04-04 17:37:49 的發言內容
沒關係,再po一次,但..之前的連結是可以看的啊!為什麼又不行呢?呵呵~永信真的很讚的呦!哇... http://www.104.com.tw/cfdocs/2000/job2000/jobmanage.cfm?jobnum=0&invoice=22417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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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Zeeman 發表數:274 IP:220.228.242.* | 2006-04-04 17:37:49 |
回覆 king 於 :2006-04-01 23:16:22 的發言內容
哇...http://tw.wrs.yahoo.com/_ylt=A8orxJLzmC5ECicBgulr1gt./SIG=13c9lo0fh/EXP=1143990899/**http%3a//www.104.com.tw/cfdocs/2000/job2000/jobmanage.cfm%3fjobnum=0%26invoice=22417810000 這位大大4/1誤人節post的連結 現在點進去不見了 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內容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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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54.* | 2006-04-01 23:16:22 |
http://tw.wrs.yahoo.com/_ylt=A8orxJLzmC5ECicBgulr1gt./SIG=13c9lo0fh/EXP=1143990899/**http%3a//www.104.com.tw/cfdocs/2000/job2000/jobmanage.cfm%3fjobnum=0%26invoice=22417810000 原來咱家永信有這麼的好,沒看到都不知道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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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42.* | 2006-03-21 19:04:53 |
撤銷使用: 建築投資業如有規定之情事,內政部得撤銷其使用之識別標誌。「建築投資業識別標誌使用辦法」第十三條: 1.出借識別標誌者。 2.本契約及使用證書有效期間,甲方發現乙方以詐偽方法或不實文件資料送審,獲准使用識別標誌者。 3.未依第八條或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者。 4.以不實文件或資料送審者。 5.在本識別標誌有效期間內,發生重大購屋糾紛,致購屋者權益遭受重大損失者。 6.業者在興建、銷售或完工使用三年內發生糾紛,可歸責於業者,而未負起責任者。 7.違反法令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而未改善達三次以上 者。 8.無正當理由,自行歇業或停止營業達六個月以上者。 9.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以上未推出個案者。 10.業者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識別標誌後,喪失第三條所定之條件者。 11.其他不當情事者。 依前項規定撤銷識別標誌之建築投資業,三年內不得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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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45.* | 2006-03-14 21:06:09 |
姑不論此訴會如何發展,但~~咱倒是有很多教〈交〉戰或說實戰心得可以在爾後提供給諸位參考~~ 這樣就可以有更多消費者知道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及與建商周旋之道─尤其是在面對咱家永信,如果還喜歡想買的話;消費者是會愈來愈厲害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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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48.* | 2006-03-11 11:15:29 |
回覆 king 於 :2006-03-08 14:17:44 的發言內容
果然還是只有律師來∼∼∼
永信大耶.....本週五〈後天〉的庭還是叫律師來嗎?不自己來跟法官說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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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48.* | 2006-03-08 14:17:44 |
永信大耶.....本週五〈後天〉的庭還是叫律師來嗎?不自己來跟法官說說嗎? 別害羞~~就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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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57.* | 2006-02-26 19:41:40 |
回覆 king 於 :2006-02-22 11:59:40 的發言內容
前二天已經見過也彼此稍微談話過及表達了一下立場,不過真的還想繼續玩下去嗎?呵呵~~~其實也不算是又出手啦!應該算是一開始就出的啦!只是等到現在才進行此部份之會勘或說調查也可以,so~~永信大仔,到時候見啦!雖然昨天才剛見過 那天忘了問永信大仔這個問題,但~如果還是的話,那就恭敬不如從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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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55.* | 2006-02-22 11:59:40 |
回覆 king 於 :2006-02-21 21:49:02 的發言內容
呵呵~~~其實也不算是又出手啦!應該算是一開始就出的啦!只是等到現在才進行此部份之會勘或說調查也可以,so~~永信大仔,到時候見啦!雖然昨天才剛見過
dear j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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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20.129.155.* | 2006-02-21 21:49:02 |
回覆 jui 於 :2006-02-20 11:49:01 的發言內容
dear jui:It's me, JUI 對啊!好像到處都可能藏有地雷耶!咱目前已接獲二例,均是本來都列為絕不予考量的前三惡建商〈此指當事人之個人認知上〉,結果買了後才發現~~才發現竟然是同屬一家而嘔之不已,甚大呼不可思議。 咱與永信之戰,現又有新的發展,本週將有會勘行動,非法院之鑑定;但~~~容咱賣個關子,只能說:永信大仔,咱又出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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