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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要約書糾紛...各位大大 幫幫忙
發表者:lindingjyh  發表數:2 IP:61.58.106.* 2005-01-21 01:41:26

請問... 要約書上只有簽我的名字跟身分字號,及要約有效期間,但在要約書有效期間內,未收到賣方認簽或委託之仲介公司送達之要約書,請問是否有效???

截文如下:

第七條 要約之有效期間
買方之要約期間至民國 94 年 1 月 18 日
12:00 時止. 但要約有第三條一款但書之情形時,本要約書及其附件同時失效.

第三條 預約之成立
一.本要約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章並送達買方時,契約始成立生效,雙方應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

回覆者:honda 發表數:3 IP:218.169.107.* 2006-03-23 00:03:52
基本上 買方出要約書或斡旋書,在仲介公司尚未告知屋主同意售出之前,都有權力反悔不買.反之,當仲介公司協調好價格,已達到您的出價,視同契約成立,不可不買,否則視同違約,同樣的道理,屋主已答應依您的出價售出,他也不能反悔,否則也視同違約. 所以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等的,誰也沒特別吃虧..^^ honda
回覆者:mei 發表數:12 IP:59.115.21.* 2006-03-15 01:01:03
回覆 lindingjyh 於 :2005-01-21 01:41:26 的發言內容

請問... 要約書上只有簽我的名字跟身分字號,及要約有效期間,但在要約書有效期間內,未收到賣方認簽或委託之仲介公司送達之要約書,請問是否有效???

截文如下:

第七條 要約之有效期間
買方之要約期間至民國 94 年 1 月 18 日
12:00 時止. 但要約有第三條一款但書之情形時,本要約書及其附件同時失效.

第三條 預約之成立
一.本要約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章並送達買方時,契約始成立生效,雙方應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

我也有相同問題,請各位幫忙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8.174.155.* 2005-01-23 01:11:33
一般而言
如果仲介在要約時間內
有打電話給你,並且達成要約的價格跟內容
其實合約就會成立了

而這個但書
就是爭議點了
如果要約時間內
仲介與你也同意了
在技術上是可以列為候補送件的

你,是不是不打算買了
要趕快找一下
在售屋的過程中
有沒有重大瑕疵影響銷售的情事出現呢
或是隱匿不時的東西
比如說
天花板內掀開來有重大瑕疵呢

加油
回覆者:lindingjyh 發表數:2 IP:61.58.106.* 2005-01-21 11:01:03
版主大大..幫幫我...這樣的要約書是否已經失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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