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
發表者:livy 發表數:2 IP:61.220.125.* | 2005-01-18 10: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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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
回覆者:laura09 發表數:194 IP:220.130.96.* | 2005-01-19 18:12:02 |
郵局就有在賣存証信函了 不過要怎麼寫,要問看看你有沒有認識的律師或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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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ivy 發表數:2 IP:61.220.125.* | 2005-01-19 11:36:50 |
謝謝你的回答!! 房子是我哥的名字,我叔叔把房屋租出去的.房客來租房子的時候沒有簽約也沒收押金,因為我哥打算過年前結婚,7月時想將房屋要回,給房客2個月時間搬家(不收房租),房客卻因租金便宜,以找不到房屋為由,遲遲不肯搬遷,卻也不再繳房租.想請教你寄"存証信函"請他們限時內搬家,要到哪裡買"存証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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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aura09 發表數:194 IP:220.130.96.* | 2005-01-18 19:29:40 |
房子是你哥還是你叔叔的名字? 你說是你哥哥的房子,可是是你叔叔把房屋租出去的?? 房客來租房子的時候有簽約嗎? 一般契約上都會寫說如果不續約的話要多久以前事先告知對方。他們有簽約嗎?合約上有寫這條嗎? 如果有簽合約,簽合約的人是你叔叔,但房屋所有人是你哥,那合約應該是不成立的,因為你叔叔沒權利把房屋出租啊~ 如果有簽約,那有沒有不續約要多久以前提前告知這一條呢? 如果有簽明要提前告知,但時間還沒到你哥就要房子,房客是有權不搬出去的。除非你哥要賠人家房租跟押金。 如果合約沒簽到有關不續約要提前告知的東西,或是根本沒簽約,那就請你們寄存証信函請他們限時內搬家吧~ 不過如果房客存心賴著,最後也只有走上法庭一途,太麻煩了,還是好好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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