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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又要請問tom一下
因為我朋友最近買房子(透天,約十幾戶
,賣到只剩四戶),因為嫌麻煩所以
全權交給老母負責,結果,被業務員
慫恿,想要早點訂下來,就付款簽約了
回來一看,簽約本根本就是老代書用的
成屋買賣契約,實際上,她母親去看時,
只是外觀要貼磁磚,內部根本就還沒有
鋪設好,遑論使用何種器材
,充其量只是〞即將落成得預售屋〞
(契約約定九五年二月交屋)
誇張的是••他們沒有詢問使用何種建材
(連DM都沒有)
且賣方是私人(我想應該是地主保留戶)
非建設公司,以後如果房子有問題,想哭都
沒有對象找••遑論修繕房屋點交問題
,契約根本沒有寫••
因為他們雜物很多,所以看屋時,看到房屋
(喜歡的那戶)旁邊有畸零地,詢問業務員
以後這部分蓋起來做倉庫使用?業務員說可以
結果回去看契約書,該畸零地部分,他們只佔
四分之一(我想應該是小公),業務員根本是
胡鄒,想也知道以後蓋倉庫一定會被拆••
他們已經付款現金十萬元
原本約定這個禮拜一要交付四十六萬元頭期款
,可是,他們現在已經非常猶豫,這種約還要簽
嗎••
我想詢問的是,這個到底算不算是預售屋(因為
契約看起來像是成屋買賣),可是,實質上根本
就是預售屋,如果是這樣,可以主張五日契約審核
期?
如果契約真的成立,想要解除契約,有沒有什麼辦
法?(最壞的想法就是十萬元拿不回來,但是
,又怕業務員死咬說契約已經簽約)
有沒有什麼可以參考的資料或是給點什麼意見都好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奇怪的問題,可是這麼
離譜的事情就是真的發生了••
麻煩您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