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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中國時報
建物退縮從嚴 林口開發停擺
黃樹德/北縣報導
內政部從嚴解釋林口特定區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無論是否
為大街廓的整體開發,只要面臨馬路,不分前院、側院,建
物都要退縮四米,造成許多三角窗土地因可供建築範圍驟
減,而面臨蓋不下去的窘境,建商叫苦連天。
不動產專業者刊物「住展報導」定期針對各地房地產個案
進行市調,林口新市鎮一位代銷業者最近向他們抱怨,由於
退縮深度改變,造成可供建築面積驟減,林口文化二路上不
少個案因此面臨停擺,業者損失非常大,台北縣政府天天都
有建商來陳情,令相關單位頭痛不已。
事實上,為了營造都市景觀,林口新市鎮本來就有建築物
退縮的規定,但除非是大街廓整體開發,一般個案只要求前
院退縮四公尺,側邊只需留兩米寬的人行步道即可,縣政府
也據此發照。內政部從嚴解釋後,不僅前院要退四米,連側
院也要比照辦理,整個建築設計都得重新調整,縣府因此口
頭要求業者抽回辦理變更設計。
一位業者就抱怨,他的工地屬於林口新市鎮第五種住宅
區,今年五月中就取得建照開工,現在已開挖完成並建築到
組立地下一樓樓板,如今面臨停工的窘境。
再以林口鄉新林段九六○地號為例,土地面積為三百四十
七平方公尺,依三月十五日前的解釋設計,可建面積與基地
面積之比率為百分四十九點四;若根據新的解釋,側院沿道
路境界線退縮四米後,可建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率只剩百分
之廿七點八一,連百分之四十的法定建蔽率都無法滿足,根
本無法達到百分之一百廿的法定容積率。
另一塊建林段一○○五號土地情況更糟,側院退縮四米之
後,整塊基地只剩五分之一的土地可以興建,幾乎快要變成
一塊狹長的畸零地。
對於內政部的解釋,縣政府看了也跳腳,接獲公文後就多
次與內政部溝通,但均不得其門而入。內政部只表示,下次
林口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會注意這個問題。縣政府官員私下表
示,為避免衝擊過大,已發照部分最好能依舊制;申請中的
新照則依三月十五日的新解釋辦理。
副縣長吳澤成說,工務局建議以設置騎樓方式解決退縮問
題,雖然一樓要留做通道使用,可是上方卻可以興建房屋,
地主的損失應該可以減少一點,問題是如此會破壞都市景
觀,恐怕還要深思,最好還是循個案變更設計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