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管理費 |
發表者:cks 發表數:-17 IP:61.230.74.* | 2002-12-27 15: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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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些人拒繳管理費,貪圖小便宜,該如何, |
回覆者:Taco 發表數:-17 IP:210.65.181.* | 2002-12-31 09:25:25 |
可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吧 先由管理委員會寄發存證信函 過若干時間後 可請法院裁定拍賣及強制遷離 而且積欠的管理費還要加上利息補繳 不過真的有人不繳管理費 到這個階段 也不會賴賬了吧 只是鄰居間相處就很為難了 通常這種問題應該是社區公共設施太多 如有三溫暖 游泳池等 每個月光電費水費就要幾十萬 造成管理費居高不下 儘管如此 也不能不繳管理費的 要循正常程序提案減低管理費 表決通過後大概也一年多了 而且治本之道還是停用高價公共設施吧 聽說連台北市都有不想負擔公共設施的人呢 這就是住戶品質的問題了 畢竟當初簽約買下房子的還是自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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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Gunther 發表數:-17 IP:210.241.74.* | 2002-12-30 10:41:53 |
好像每個社區都會有這種人。其實除非真得生活出了問題, 否則這種行為真得不應該。 這種問題,一向只能提管委會稽收。如仍依然故我,則可由 所有權人會議時提報通過,送法院強制執行。不知我說得對 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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