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須貸款,則用印時就要以現金全額支付,合理嗎? |
發表者:gunther 發表數:-17 IP:210.241.74.* | 2002-12-26 16: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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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
回覆者:gunther 發表數:-17 IP:210.241.74.* | 2002-12-27 09:21:45 |
多謝指點,如此我至少放心多了,我想選擇可靠的建商是相 當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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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haron 發表數:-17 IP:61.220.247.* | 2002-12-27 08:36:33 |
房子總價中,最多的就是貸款,建設公司在房屋興建過程收客戶約20%或30%的期款,重點就是 貸款這一筆錢,如果你是建商,房子花了這麼多的營建費用,如過果不貸款的客戶,在過戶給客戶 後,客戶遲不將錢繳給建商,那怎麼辦?房子已過戶給客戶,如果要要回來,可沒那麼簡單,不是建 設公司請代書就可以完成的,還要你的印鑑證明及蓋印鑑章,或是走司法途徑,所以建商能不慎 重嗎?如你也要保障自己,乾脆配合辦理貸款,等撥款完後, 馬上還銀行,但是須確認是否還銀行 有違約金(現在多已沒有違約金了),只是這種方法,代書費須多負擔設定規費及設定代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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