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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投資客
發表者:Fanny  發表數:-17 IP:218.166.139.* 2004-09-21 16:44:16

我與先生於8月間透過仲介公司看中一間雙併低公設由投資客
整理的房子,這間房子的格局.裝潢及擺設都很不錯,但因有路
沖的問題,所以家人們都反對,仲介公司立刻說隔壁正在整理的
房子也是同一個投資客的,遂建議我們買隔壁。但因房子還在
整理,我們怕屋主會因為房子已賣出而偷工減料,故在簽約時特
地在合約上註明「此案為裝潢中之物件,其裝潢內容、格式需
比照xx路x號x樓之等級」。等到驗收時,事情果然如我們所預
料的,房子的木作工程明顯比隔壁少了許多,,我們要求他改善,
他竟然說木工在我們簽約前就已退場,他並未偷工減料,所以此
部份他不負責,要我們自己花錢找人來做。拿出合約跟他談,他
竟然說我們買的比隔壁便宜(此房價是仲介公司向我們提議去
斡旋的),怎麼可以要求同等級。我和先生非常生氣,買賣是雙
方你情我願,怎可以此來作為藉口,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
方法可以解決?如果真要以法律途徑處理,我們會吃虧嗎?(因為
仲介公司說我們違約)

回覆者:99 發表數:-17 IP:61.218.30.* 2004-09-21 17:21:56
積極點就是向仲介發存證信函
說明因物件不符簽約內容等等無法驗收
無法驗收就無法交屋
並說明無法交屋之責任歸屬
因為買主怎樣怎樣
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僵在那 看誰忍不了
仲介要是大公司
就鬧鬧鬧
回覆者:99 發表數:-17 IP:61.222.6.* 2004-09-21 17:17:36
當買個經驗吧
絕對不要沒看到東西就先付錢
如果沒有差很多
自己貼個幾萬補足省點事吧
也不用讓自己為這事上公堂
過程會很不愉快
看直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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