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書一定會分土地和房屋兩本嗎 |
發表者:不懂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4-09-18 18: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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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
回覆者:ANDY 發表數:-17 IP:211.74.214.* | 2004-09-19 12:16:57 |
艾力克斯說的也並不完全正確 土地和房子都是屬於建商的買賣合約也可能是2本 2本合約的並不一定是合建案 很多建設公司因為稅務考量都會建物用公司的名義簽土地用 公司負責人私人ㄉ名義簽除了拆帳方便,對消費者來說只要都 屬於建設公司的名義除ㄌ土地ㄉ價款沒發票外並沒有其他權 利義務的損失沒啥值得擔心的,我想買賣房子重要的還是建商 的信譽跟口碑,選擇一家有信譽的公司是比較重要的,有信譽的 公司對消費者也比較有保障,幾本合約並不是那麼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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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艾力克斯 發表數:-17 IP:61.217.60.* | 2004-09-19 09:36:08 |
ivy的說法並不正確 建案基本上可分為建商自地自建和建商地主合建兩種類型 所謂建商自地自建,就是建商先把土地買下來然後再蓋房子 土地和房子都是屬於建商的 所以買賣契約書只需一本, 只要把房屋土地價金分開標示即可 另一種建商地主合建案 就是建商蓋房子前,並未先向地主買地 而是約定房子蓋好後,有幾間是屬於地主的 或房子銷售完畢後, 約定建商要分總銷售額的幾成給地主 這種情況下, 土地和房子所有權分屬不同人 因此買賣契約書要分兩本 , 因為要和不同人簽約的因素 並非如前面幾位所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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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ivy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4-09-19 00:20:21 |
兩本的用意是將土地與房屋的價金拆開 裡面的條款大致相同 要注意的是一些數字的標示是否正確 與銷售人員解說的是否一樣 以及一些條款是否公平 施工的日期與付款方式 可以先試算自己的金錢 問清楚每期付款額 可有標示建商的名字 因為土地合約少數會用私人名字 這時有的建商就不會提供全額發票 條例可參考內政部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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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有巢氏 發表數:-17 IP:211.74.209.* | 2004-09-18 23:47:17 |
兩本跟一本沒啥差別阿.....一本ㄉ只是將房屋跟土地ㄉ合約合 併在一起權利義務也都相同跟買賣沒差別的.......重要ㄉ是買 的建設公司是否有誠信,跟幾本合約並沒有任何關係...難不成 你會因為幾本合約來作為妳買賣房屋ㄉ的考慮重點........那我 只能說....太庸人自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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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妮妮 發表數:-17 IP:220.139.78.* | 2004-09-18 18:52:33 |
沒錯 就是2本 因為買房子除了房子本身的產權還包括地權 你可以先行審閱合約書上的條款 如有問題也可提出詢問建商 我知道的大概就這樣囉!! 祝你購屋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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