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龜班的建商! |
發表者:Judy 發表數:-17 IP:220.134.109.* | 2004-09-08 22:25:50 |
//版主內容 ?>
我們的預售屋〈透天〉已經蓋了一年3個月,進度超慢!每次 |
回覆者:tom 發表數:-17 IP:218.32.98.* | 2004-09-11 08:43:11 |
看底下你就知道了跟我想的一樣,先看開工日期在看多少日曆天完工交屋 而要是建商給你寫建照領得後比如450日曆天.,但是建照可以展延5年 所以要是建商一直扥你可以解約賠償...但是就建商還沒超過450日曆天來說 你比較南但是你可以收集證據去拍照表示建商常常不施工不是無法施工比如 天災人禍....而你可以找消保官律師協調......你看看大概也是這樣 tom 逾期尚未交屋 可退款 -------------------------------------------------------------------------------- 新聞來源 台北縣消保官、工務局 2001/04/07 最近新店「映象之旅」、石碇「亞太世貿中心」都發生預售屋工地停擺,引起買方焦慮不 安,進而興訟的例子。景文集團在新莊和蘆洲各有一處工地停擺。台北縣政府消保官亦接獲 停工糾紛投訴,曾開會調解,資方以工期未用完為由,未積極回應。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注意契約規定,政府雖然連續放寬建造執照可展延有效期限 至五年,但並不影響契約規定的完工交屋期限效力,逾期不交屋,仍可依契約規定罰款或退 款解約。 工務局則表示,內政部考慮房地產不景氣,前年以行政命令,允許建商展延建照有效期限, 一次兩年,希望減緩產品密集上市壓力。今年又再允許展延,同樣兩年。加上建築法本來就 有建造可展延效期兩次、一次半年之規定,即現有工地建照,可展延五年仍有效。 那麼到底有多少工地,因建照效期展延無虞作廢,而擅自停工,工務局施工管理課沒有統計 資料,有關主管說只有檢查工地時,發現一件算一件。 消費者要保護自己權益,須回歸契約內容。照內政部頒布的定型化購屋契約,已載明完工交 屋年月日,如停工影響交屋日期,可提起訴訟求償。有的契約不載明完工交屋日期,而以工 程日曆天替代,從領到建照或開工日多少天內須交屋,消費者也可據以向建商交涉,或請求 消費爭議調解。 對於工期未屆滿,工地已停擺的案子,消費者就難找到著力點交涉。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在 房地產不景氣時,選擇購買成屋,會較安心。 |
|
回覆者:tom 發表數:-17 IP:218.32.98.* | 2004-09-10 00:54:55 |
我還是建議你要注意趕工會帶來瑕疵問題所以盡量正常施工會比較好 tom 建商遲交屋推託拒賠償 -------------------------------------------------------------------------------- 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2004/08/30 今年房屋買氣回升,民眾在購買房屋時宜慎選建商,避免糾紛。簡小姐投訴,她去年買房 子,銀行貸款10月底就撥進銀行帳戶,住立營造卻因財務問題延遲至今年1月才交屋,害她 多繳了近2個多月約3萬元的利息及1萬多元的房租,建商事後說要賠償,拖了半年都不處 理。 「住立一再以各種理由推托不賠償,真是欺負人!」簡小姐說,去年9月她向住立營造購買 位於中壢市中山東路「高閣生活館」社區一戶住宅,雙方約定好銀行貸款核撥日為正式交屋 日,約隔月8日核撥日並交屋,但當天住立卻以目前「財務困難」暫時停工,致使工程未完 成為由未交屋。後因雙方約定10月23日銀行核撥貸款,銀行如期將簡小姐貸款的227萬元撥 給住立。 但建商拿錢後,亦未立刻交屋,經她一再催促,建商還是以工程未完成為由拒絕交屋。直到 她租屋到期,建商才同意在1月5日交屋,「如果不是我們已經沒有房子住,建商一定會再 延。」 多繳3萬元貸款利息 「房貸1個月利息就要1萬3千元、房租1個月是6千元,建商拖那麼久才交屋,害我們多繳了 3萬多元的利息。」簡小姐事後氣憤地要求建商賠償利息損失,建商口頭同意,但還是用 「拖」字訣來處理,甚至當她向桃園縣消保官投訴,在協調會中,住立也一樣口頭說會賠, 但還是拖。 投訴人聯絡不上建商 此外,房屋品質也不佳,雖然事後建商有做修補,仍有部分未處理,例如浴缸一開始就有瑕 疵,底部出現一顆一顆粗糙粒子,很容易磨傷腳底,她要求建商換,建商竟要求她自行出 錢,實在太可惡了。 簡小姐家的浴缸底部有二處布滿褐色粒子,摸起來粗糙,且無法刮除,確實有瑕疵。簡小姐 也出示購屋契約書及存摺簿,顯示雙方是在9月8日簽約,10月23日撥款給建商。 不過,住立營造登記的電話不通,無人回應。簡小姐也無法聯絡上住立,就連她7月中旬寄 存證信函要求住立回覆何時給付,至今也仍然沒有得到回應。 可依循司法途徑爭權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謝永誌表示,簡小姐與建商約定10月8日交屋,建商因故延遲到1月 初才交屋,簡小姐可要求建商給付因延遲所導致利息及租屋支出;另外,建商對於房屋買賣 負有瑕疵擔保責任,簡小姐住家浴缸有瑕疵,建商必須更換或修復到好,若建商都都不願賠 償,建議簡小姐依循司法途徑,爭取權益。 購屋須知 1.慎選建商,選擇財務較健全的建商。 2.選擇已拿到使用執照的成屋,較不易發生交屋延遲或瑕疵等問題。 3.詳讀契約書,如對條文有意見,可與建商重新議定修改條文。 4.最好在契約書中訂定,違約或出現交易瑕疵時處理的期限,避免建商一再拖延 |
|
回覆者:tom 發表數:-17 IP:218.32.98.* | 2004-09-10 00:52:18 |
基本上你應該拍照然後找消保官申訴,就你所言地磚門衛浴中庭車道..都沒有完工 那使用執照可以出來其實就是違法了因為要照圖面施工都做好了在會勘請使用執照 所以你也應該拍照留底因為該建商很夠力可能聯會勘都沒有就拿到使用執照,這是 官商問題了,就你來說9月是違約期限而你在看有沒有提到可以延長的裡有比如颱風 天災或是無放抗拒比如材料供應另外就是上述理由都不算的換要9月完工而還有 一條寫說可以順延幾個月而之後才算違約..... 基本上你說沒做的像是地磚衛浴門中庭車道水溝那是很快的就看建商的包商 可不可以配合而其中理由為何應該說明你應該聯合其他住戶要建商說清楚 要是不說清楚你可以找消保官及律師處理要建商照合約交屋..那個450日曆天就是 交屋期限了你算一下從開工日期到450日曆天是到9月?要是的話如我說的拿dv去 拍連拍個3-5天紀錄每天工作情況這樣到消保官或是消基會或找律師都有個證據 在來談賠償其實要看合約規定賠多少而要是沒有寫那就由雙方協商或是法院認定 ... 比如無法如期交屋你要租房子及影響你的哪些地方...損失有分有形跟無形 的比如精神方面,....這可能需要律師...不過就我看法你想想建商是一次把錢都 拿了?不可能所以就建商來說應該也會希望趕快完工這樣就可以交屋銀行 撥款你要把錢付清...而建商要是停工狀態或是違約你可以先找律師消基會消保官 研究法律問題看看是不是不要在付後續款項...或是一樣付但是這時你應該到消保官 或是寄存證信函....不過應該要先就交屋時間過了沒才可以因為沒過的話你是無法過問 建商進度安排...比如或許建商因為蓋的案子小所以包商會先去別的地方做而等包商 把其他地方工程收好才回你這邊做所以會扥個幾天人比較少而你也因該要多到工地 跟建商反映要多加人手因為合約上面是建商的名字不是?那跟營造快慢是跟買方無關 的而建商應該要要求營造提出進度表看看可以在何時可以進柱有水有點有瓦斯及 車道水溝磁磚門衛浴...基本上我不知道你那邊的戶數及是公寓還是透天...要是戶數不多 其實這些東西很快可以收掉,就看建商要不要做,一般來說這樣的問題都是戶數少的透天 房子比較會這樣,因為發包量少包商都會用比較少的人去做而慢慢做都讓自己鑽不需要 請別人有時會是包商都是自家人在做也可能.... 基本上要是合約內容你可以問代書或是律師或是縣府有免費律師諮詢或是消基會消保官 你都可以問,賠償的話要是可以就在消保官出面協調協商而要是雙方談不攏那就要 上法院由法官判決,你的問題應該是要注意該建商的發款正不正常要是有工人包商 抱怨拿不到錢那你要小心財務有問題而我也說過都有使用執照了但是卻還有東西 沒做完我說跑照或是該建商跟縣市政府應該有一些問題所以要你拍照為何這些東西 都沒做卻可以請使用執照出來?一般會這樣都要花錢或是很夠力另外就是要二次施工 違建比如陽台樓頂防火巷....因為那些東西要增建時還要敲除或是送料會弄壞地板.. 所以會先想辦法請照然後再順便二次施工違建...你那邊有做這些? 基本上你應該就是先看450日曆天到何時因為450日曆天是不管下不下雨的而過了 450個日曆天那就是要完工而完工就是照圖面施工完成而該建商有使用執照 可以辦貸款請水請電...但是地磚門衛浴...都沒好那你錢就不要付清要等都好了 才付錢比如銀行貸款要你提早撥款...那你起碼要等交屋驗收沒問題 ..所以你合約 怎樣寫? 你說沒做的那些東西是還好因為要是包商人多很快就可以處理了而且可以同時施工... 而你現今要是450日曆天過了?是9月底還是應該是9月前?那你無法過問建商進度安排但是你 可以天天去問或是要住戶大家一起去問要建商提出交屋時間進度表...如我說的建商 當然希望快交屋這樣錢可以拿到不是?另外要注意建商是不是財務問題或是 工地包商出問題比如營造跑了底下包商不來另外也要注意不要亂趕工因為這樣 施工品質會不好免強住問題多.....所以先集合住戶跟建商談而要是賴皮那你找消保官 處理而要試過了交屋時間那就找律師處理或是你門住戶聽聽建商的理由要是真的有 合理交代那慢個1個月或是多少天看你們能不能接受比如颱風天或是... 先找消保官或是律師或是地政消機會拿合約及沒做哪些東西都拍照問人家 這樣都沒做可以請使用執照?合約賠償問題也可以問.,...基本上你說的感覺 是透天小個案那種比如10戶這樣那一般包商進度的確很慢但是就透天來說 蓋1年是很鬆了,真的建商要趕不用10個月就可以了.,但是就是出在戶數少包商 會跑去其他地方做要等收好才會來或是說建商有財務問題或是建商辦事效率差 很混...你沒說你那邊幾戶是透天公寓?..無法回答你估計施工時間.... |
|
回覆者:judy 發表數:-17 IP:220.134.109.* | 2004-09-09 20:23:03 |
去年6月開工,總施工日為450個日曆天,所以9月底為違約期 限,現在建商使用執照已取得,但其他像地磚、衛浴、門 窗、中庭、車道、排水溝......等都尚未完成,根本無法進住, 而且每天工人只有2-3個,根本沒有要趕快完工的意思;契約 上並沒有寫到有關交屋期限的事項,是不是就沒辦法要求交 屋的違約賠償?如果建商眞的違約,是不是要上法院才能索 取違約賠償? |
|
回覆者:tom 發表數:-17 IP:218.32.86.* | 2004-09-09 16:22:37 |
你應該細看你的合約關於總施工天數一般都是日曆天不管假日比如92.10月開工 工期365日曆天那就是93.10月完工而這完工定義起碼是把圖面該有的都做了 使用執照出來及有水有電有瓦斯至於說交屋的話那就不一定因為有時買方這邊 對於房屋修繕交屋有意見要弄到好才交屋而交屋的話起碼要符合你的要求及 有使用執照有水有電有瓦斯及建商不能在社區施工比如還有一堆公設如電梯 中庭..就要你交屋....先翻合約及上網去消保會去下載預售屋契約範本看一下 主要還是要先看你的合約對於違約及交屋怎樣寫如工期何時開工及施工天數 及無法如期交屋時的條件及違約賠償..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