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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之算法??
發表者:ks  發表數:-17 IP:61.222.22.* 2004-08-30 16:43:13

請問一下,如果大樓地下室的停車位算不算公設??
如果算的話,是不是所有住戶都可以停?(大家買房子時都有付
費)
如果算的話,住戶停車又要收費是不是不合理?(我家這一個月
3000)
如果有游泳池的話是不是也一樣?
看房子如何去查大樓的公設?不能只聽銷售員虎爛吧?

回覆者:黑吉桑 發表數:-17 IP:61.56.148.* 2004-09-23 04:25:44
去買透天的房子
你的問題就都解決了
也不會想不通!!
回覆者:cyc168 發表數:-17 IP:61.218.23.* 2004-09-08 11:14:43
Jenny你好
據你提供之有限資料資料換算了一下,基本上你的第一筆
﹙約2.58坪﹚應該是公設不是車位,第二筆資料﹙約11.154
坪﹚應該是平面車位部份,基本上平面車位以11.15坪還算合
理﹙車位+車道﹚。
回覆者:Jenny 發表數:-17 IP:210.64.167.* 2004-09-08 02:26:28
我還是不大了解你們所說的。
我有買一個車位,但是我沒有拿到車位獨立的權狀,是不是
加在建物所有權狀之內呢?

我看我的建物所有權狀,上面只有寫共同使用部份:
有兩個建號,
第一個建號寫著285.15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萬分299
第二個建號寫著9552.33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十萬分之386,
請問這可以算出我的我所買的車位嗎?
回覆者:yomi 發表數:-17 IP:220.142.25.* 2004-09-01 12:18:25
可能是我的邏輯太爛了~~怎麼也想不通~~

五百萬的房子,公設比25%的話,我可是花了四分之一的
錢,整整一百二十五萬買公設啊~~怎麼想都划不來~~

游泳池、健身房、會議室等等~~一年用幾次~~值不值?划不划
算呢~~~停車位再另買~~

當然電梯、走道那些是不能講啦~一定要的啊~~

只不過~~一百二十五萬耶~~換算住20年~~一個月也要五千多
~~還要另付管理費~~

怎麼想都想不通~~
回覆者:MOPO 發表數:-17 IP:219.80.163.* 2004-09-01 11:48:14
公設之算法暨所謂的公設比,
其實在藍晒圖就有計算數據。

車位不論為法定或獎勵增設,一般做法建商都會將其面積、
使用出售。

簡易的算法:
地下室總面積-公設(蓄水池、受電室、受信室、發電機室等
等大樓必要設施所佔之面積)=所得面積再除以車位數量=每位
車位面積。

所以,沒買車位就沒持分車位面積(沒持分就沒有所有權)。

當然上述做法不是市場裡絕對,因案而異。

也曾知道有的規劃設計一戶一車位的個案,那麼在銷售方式
就會以一戶配一部車位,那麼車位所在的樓層就會讓所有住
戶持分,車位的使用上就會簽立所謂的分管協議書。
回覆者:ks 發表數:-17 IP:61.222.22.* 2004-09-01 11:02:54
謝謝大家的回覆
小弟目前住的地方是租來的,所以不太清楚
只是我覺得如果我買房子時已付了法定車位的錢(公設)
但是要停車時又要付一筆費用,好像一隻牛剝兩次皮
而且一個月3000在中和可以另外在其他地方在租一個車位
3000塊不像是維護費吧(3000和管理費是分開的)
回覆者:cyc168 發表數:-17 IP:61.218.23.* 2004-08-31 15:40:32
轉貼

內政部近日將研商,將過去糾紛最多的停車位產權登記方
式,朝一車位、一張單獨權狀的制度化來實施,但在制度化
未履行前,民眾買停車位事實上可以二招來「見招拆招」,
分辨自己所買的車位是不是有問題。
第一招為分辨產權、登記方式,車位目前共分三種,有所謂
的法定車位〈法車 〉、獎勵車位〈獎車〉、增設車位〈增
車〉等。
法車一律登記在公共設施之內,所以並沒有單獨一張權狀,
若屬於約定專有者,即屬是買法車的人單獨自己專有,若為
管委會處分者,則由全體住戶共同持分。
另外增車、獎車二種,多有單獨產權,即多有一張獨立權狀
的。
而第二招,若著想避免購買停車位所引起的糾紛,消費者除
了要能明辨停車位類別及產權登記方式外,還必須了解其訂
價原則。房仲業者表示,依據國內現行的交易習慣,停 車位
基本上可按型式、所在樓層位置、車位尺寸及持有方式粗分
為四大類型,消費者可據此自行評估己身購入的車位是否物
有所值。
在「型式」方面,目前通常依「進出停車場方式」與「車位
性質」的不同又可再分為「坡道、機械式」、「升降機、平
面式」、「升降機、機械式」及「水平(垂直)式機械循
環」等五種,其中價格最高的是「坡道平面式」車位。
住商不動產指出,在該區域停車位需求正常的前提下,「坡
道平面式」車位的價位,大約是該路段住宅預售單價的五.
五至六倍,一般而言,五至七倍的倍率都還算合理;較便宜
者為「升降機、機械式」及「水平式機械循環」,價位約為
「坡道平面式」車位的六至七成。
在「車位所在的樓層位置」方面,其價位主要是以地下一同
的車位為準,再往地下樓層逐屬遞減。實務上,單價在八十
萬元以內的車位,每向下一個樓層,通常是折價五萬元;車
位單價若超過八十萬元,每差一個樓層,價差將擴大至十萬
元。
至於「車位尺寸」,根據建築技術規則所載的平面式車位,
大小車並無價差,即使有,也在十萬元以內。此外,還有一
種以「一個車位可停二輛車」為主要訴求的超大尺寸車位、
這種俗稱「母子車位」的特硃產品,價位範圍約為標準式平
面車位的一.五倍左右。
就「車位持有方式」而言,一般可分為「含車」、「持車」
和「獨立買賣」三種。「含車」是指在購屋總價和權狀面積
中,已包含了購同一個車位的價金及該車位所持分的坪數,
此時,車位價通常不會單獨列明,而是以「總價」除以「總
坪數」算得的平均單價型態呈現,這種方式可謂強迫購屋人
取得車位專用權。
「持車」則相當接近「含車」,但無法擁有「完整車位」的
應佔面積,因此,極可能導致消費者花了錢卻用不到車位。
至於「獨立買賣」較為單純,消費者只要釐清車位是否為
「獨立產權」或是否依「分管契約」約定專用權二項重點,
再按上述各訂價原則購買即可。  
回覆者:Manstein 發表數:-17 IP:163.28.4.* 2004-08-31 08:44:50
大樓地下室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之緊急避難空間, 當然是大公設的一部份.

法定停車位是指, 法律允許將此空間區劃出停車位, 並出售予住戶;
嚴格來講, 承購住戶買的不是停車位所佔的那塊地板面積, 而是其使用權,
亦即法定停車位與住家的產權不可分割, 不能單獨出售.

獎勵停車位是指, 為解決都市停車問題, 允許在法定停車位之外增設停車位,
建商藉此獲得容積率的獎勵, 亦即其所建之住家室內面積可此而增加.
獎勵停車位若無法與法定停車位區分者(例如: 兩者混雜於同一樓層),
則亦無獨立產權.

增設停車位是指, 在前兩者之外, 利用地下室平時用不到的剩餘空間,
所區劃出的車位, 亦為合法車位, 有獨立產權.

停車位是需要管理維護的, 尤其是機械式停車位. 我想, 酌收管理費
是合理的; 而大部份社區是將其包括在每戶每月每坪若干元的管理費中.
如果您當初沒有買車位, 亦即沒有使用權(參前文), 當然應該付租金囉 !

我只是剛簽約的首購族, 以上所言若有謬誤, 還請各位先進指正 !
回覆者:cyc168 發表數:-17 IP:61.218.23.* 2004-08-31 08:24:45
計算房子公設的時候,一般會將停車位之部份應先扣除,停
車位另外計價﹙例:一車位120萬....﹚,這樣公設算出來才不
會偏差太多。
回覆者:法勳人 發表數:-17 IP:203.74.252.* 2004-08-31 07:50:40
地下室之車位有分:
法定停車位
獎勵停車位
增設停車位
其中法定停車位是算入公設中沒錯,但還是要看是有買車位
及沒買車位的權狀是否一樣,因為法令規定是要不一樣的。
獎勵停車位可以有獨立之權狀,但如果與法定車位不可分
時,就與法定車位同。
增設停車位可以有獨立權狀,並且可以外賣。
至於你說的停車位收租金之問題,可能是你當初沒買車位所
致。
回覆者:ks 發表數:-17 IP:220.135.196.* 2004-08-31 00:39:33
唷荷...都沒人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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