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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 台灣開始向已開發國家邁進後,已開發國家的文明病,[憂鬱症]也隨之登台.
此外,[自殺]也被衛生署列為[疾病],開始作[自殺防治],並發給通報獎金.
只是,在我們的衛生當局,急著擴展業務,將自殺視為疾病加以治療及預防之外.
我們的政府究竟有沒有注意到除了猛抱世界衛生組織(WHO)大腿以外,真正該去重視的失業問題,媒體侵害隱私誇大不實,生命議題...
這些對於[人]的生存與心靈上的議題,到底 有沒有去重視?
我覺得醫師身為社會的菁英份子,除了享受許多的資源及便利外,是否也該為台灣社會多一些發聲!!
關於[憂鬱症藥物治療]的一個報導...
研究發現,部分接受憂鬱症治療的民眾,兩年後仍然無法康復。
加州聖塔芭芭拉的研究機構RAND公司,從美國46個基層醫療中心,蒐集1200個憂鬱症病例,其中有542位病患在六個月內接受至少4次療程或服藥兩個月,但有將近一半的患者(261人)在兩次療程結束之後,仍未康復。
這些病患皆接受專家認定最低程度的憂鬱症醫療照護,因此,缺乏治療並不是導致這些民眾治療無效的主因。這項結果顯示,儘管病人接受了被專家認定有效的治療方式,還是有一群特別難以治療的憂鬱症患者療效不佳。研究主持人凱瑟琳博士表示,針對這群人需進行更多研究,以尋求更有效的治療模式。
凱瑟琳博士說明,長期憂鬱症的患者似乎會接受比較積極的治療方式,例如15%的慢性憂鬱症患者,在研究進行的一年半之內,會同時接受藥物及心理治療,相對於療效較佳的憂鬱症患者,只有3%接受合併治療。她認為,也許更多病患需要這種合併藥物與心理治療的治療模式。
研究人員也發現,具有三種特質──有自殺念頭、失業、不遵從醫囑的憂鬱症病人,較容易對治療沒有反應。自殺念頭代表較嚴重的憂鬱症;失業是日常生活功能障礙的表徵;不遵從醫囑的病人會抱怨藥物有副作用且停止服藥,這些因素都可能讓治療變得更困難。他們建議醫師應該從提醒病人的身心健康,擴大到關心患者日常生活的壓力,也許更能增進憂鬱症的治療效果。
(摘自路透社報導Many Fail to Recover with Depression Treatment,05/31/2004,Reuters Health)
感謝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劉嘉逸主任審稿
[轉載自奇摩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Psyc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