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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真的有問題......天呀~居然被我碰到>.<.......
發表者:Roger  發表數: IP:61.59.241.* 2007-02-22 14:25:02

1月時透過拍賣網站找到這家室內裝潢公司
經接觸感覺其裝潢設計還蠻專業的
所以放心的將新房裝潢以包工的方式給他們做
雙方於2006年1/10簽訂合約於同年1/15開工同時付了114000的工程款 一切進行的還蠻順利的
也照合約上走 木工進場時又付了114000的第二期工程款給設計師
至今2006/2/22承做我們的泥作師傅來家中說 設計師因為車禍 殘廢了(尚未查證)避不見面 貨款未給工班 設計師電話打不通已暫停使用
問題1:如果還找不到設計師出面解決 工班有權力來拆除之前做好的部分嗎?如果硬要拆可告他們什麼ㄋㄟ?
問題2:因為已給設計師22萬了 但是工程完成部分不值這個價錢工班未拿到錢 我們當然不用給工班錢 對吧 畢竟合約是我跟設計師所簽訂的 工班無權力拆除跟和我們請款吧?對吧?
問題3:如果設計師一直不肯出面協調 我可以循何種管道 終止合約另外找其他人做ㄋㄟ?因為4月要結婚了 是新房 很急?????
感謝~

回覆者:kevin 發表數: IP:218.166.130.* 2007-02-22 15:36:41
如您所言:工班當然不能拆除已施作部分,就算要搬您家的東西也需要法院判決,至於依我所知道的依您的狀況您的工班是無權力向設計師(公司)外第三人請求款項的,如果公司有登記還有公司法相關規定來辦理,如果可以您必須先搜證、發出存證信函、最後交由法院審理,因為您不能在沒告知狀況下單方面解除合約,一切都必須依法定程序,。(我不是律師,這只是我的經驗,如您有法律問題應該請問專業律師,及趕快找新的接替人員,雙方同時進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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