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錢簽約後..設計師卻消失了... |
發表者:jerry111 發表數: IP:218.168.215.* | 2006-12-04 01: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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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透過親人介紹的設計師 |
回覆者:NewYork 發表數: IP:61.30.93.* | 2006-12-04 17:54:14 |
看你的合約怎麼寫囉,盡可能找到他,商量退錢的問題,不然就公佈姓名或法院見。 我的合約中有這麼寫: 六、解約:設計期間內如果甲方因故暫停或終止本設計計劃,甲方需按設計範圍的工作比例給付乙方合理設計費尾款.如果乙方因故無法繼續執行本案設計範圍工作,應退還已收取甲方之全部費用.(不得歸咎於雙方之責任不在此限) 九、本合約條文未盡事宜,雙方得以誠實合理之協議補充之. 十、如有紛爭為必要之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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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erry111 發表數: IP:218.168.215.* | 2006-12-04 01:05:53 |
ps.合約中有註明三萬塊得折抵工程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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