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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由時報]病人隱私 媒體有責(黃達夫)
發表者:OJ  發表數:29 IP:218.170.138.* 2006-07-26 00:57:16

這篇文章相當值得媒體參考

黃達夫(2006年3月3 日) 。(病人隱私 媒體有責)。《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病人隱私 媒體有責

■ 黃達夫

這幾天,因為有記者不斷地打電話給敝院的醫療、行政人員,詢問某位知名人物的資訊。我發現醫院單方面維護病人隱私權的作為已經不易抵擋外來的侵犯。因此,我想在此嚴正地指出,事實上,維護病人隱私權這個倫理觀念的落實並不只是醫界的責任,媒體也有同等的義務。說明白一點,媒體向醫院詢問任何病人的任何資訊,這個行為就已經違反了媒體的專業倫理。

身為一名醫院的主管,為了要實踐「維護病人隱私」這個倫理觀念,我們除了要求每一位院內的員工以及外包的廠商簽署「病人資料保護暨使用規範」以外,還持續在醫院作業上不斷地做必要的修正。然而,很遺憾的,尊重他人隱私的觀念,在國內似乎不是每一個人的生活習慣,所以,很容易在不經意的情況下疏忽犯規。因此,經常地提醒和機會教育就變成非常重要的工作。

很不幸的,國內媒體及醫界長久以來存b著一個「積非成是」的陋習,記者經常會向醫院詢問病人的資訊,醫院也常有所回應,雙方都習以為常。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耳濡目染的結果,連敝院自己以為已經有正確觀念的工作人員當被記者詢問時,也不敢直接以「 This is not your business!」來回應,唯恐對記者不禮貌,不知不覺中也會說一些不必要說的話。

記得在十二位醫師召開記者會暴露一位政治人物的病歷時,曾經有媒體批評我,為什麼沒有公開說話,我當時的反應是,醫界不能違反「保護病人隱私權」這個倫理觀念,是非常清楚的是非問題。從當時各種媒體以及社會各界齊聲撻伐的事實,可見在這個是非題上,並沒有爭議,我沒有必要湊熱鬧。

但是,這兩天媒體公開討論公眾人物就醫的情事時,卻不見任何批評的聲音,我今天要向媒體大聲疾呼,病人隱私這個基本人權的維護,必須仰賴媒體與醫界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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