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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法拍屋?法拍屋之產生,乃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藉法定程序向法院聲請查封債務人、保證人等名下所有之不動產;並經法院公告後,公開拍賣上開不動產,將債務人之財產轉變為現金的方式,用以償還債權人之債務。由此可知,經由法院經公開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即一般俗稱之「法拍屋」。
形成的原因:
1.負債不清償 2.抵押債務不還
3.欠繳稅費之抵繳 4.給付票款
特性:
1.低於市價 2.競爭者有限
3.市場公開 4產權保障
會不會買到有問題的房子?
許多人不敢買法拍屋,一方面是不想上法引,怕麻煩;另一方面多認為法拍屋本身是有問題的房子。事實上如果你能了解法拍屋的來歷、破除一些錯誤的觀念,你就多了一種購屋的選擇。
法拍屋新觀念:
(X)法院只是爭訟之地
(O)法院是取得法拍屋資訊的場所--說明:
法院除了提供民眾解決紛爭的管道外,也有許多便民服務的措施;法院法拍屋的公告正是想購買法拍屋的人,不可錯失的訊息。
(X)法拍屋都有黑道介入
(O)法拍屋交易透明化且合法化--說明:
法院為杜絕黑道介入或造成圍標的情形,對整個法拍的作業流程都完全透明化,且針對可能發生弊端的情形加以防範,近年來已經很少見到不合法的圍標情形。
(X)房子本身可能有問題
(O)房子受到法拍大都只因屋主本身的債務問題--說明:
法院拍賣房子,不是因為房子本身有問題,而是因為屋主(1)欠債不還;(2)抵押債務不還;(3)欠稅未繳。
法拍屋的來歷-許多人覺得房子被法院拍賣可能有問題,但其實不動產被法院拍賣的原因大部分只是單純的財務問題,主要的3種原因,分別如下:1.欠債不還-小王久小李一筆錢不還,小李就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經判決勝訴後,小王仍然不還錢(或無力償還),小李再向法院聲請制執行,將小王名下的房子查封並拍。
保證金應如何準備?
依強制執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執行法院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投標人開標前繳納之,法院保證金一般定在最低總價的10%∣30%左右,投標人可向各地金融機構以現金換取台灣銀行或合作金庫為付款人的支票,簡稱為〝台支〞〝合支〞,惟一般銀行皆於下午14:00時停止〝台支〞〝合支〞之申請作業,因此逾時則無法換取。但有一變通方法,即14:00時後無法換取〝台支〞〝合支〞則申請一般金融機構的本行支票(即發票銀行本行為發票人與付款人的支票)或郵局支票,將以上支票裝入投標封存袋內即可參與投標。
我要準備多少錢?
購買法拍屋所需的資金,可以分為2個部分:
(1)投標時所需繳納的保證金。
(2)得標時所需繳納的價款。但兩者所繳納的時間相差只有7天,所以最好事先規劃好資金的來源。
得標後七日內 → :準備總價款
(1)金額:法拍公告上標的物的總價款減去保證金後剩下的金額。
(2)時間:得標後七日內。
(3)籌錢:如果你的資金充足的話,可以直接支付,但如果你的資金不足,就必須要借貸,視所需借貸金額的不同,所借貸的管道也不同,如果需要較大筆的資金,只能用不動產抵押借貸或是請代標公司代墊。
法拍屋真的這麼便宜嗎?
許多人可能會有疑問,真的有這麼「好康」的事嗎?既然法拍屋這麼便宜,為什麼不大家都去買?由於過去法拍屋市場幾乎都被投資客所壟斷,加上資訊的不公開,讓一般人對法拍市場望而卻步,但近年來法院實施透明化措施後,法拍市場已逐漸熱絡。
89年度第一季法拍屋統計數據:
1.總拍賣件數:43,392筆-民國83 ~ 88年間單季拍賣筆數最高為3萬1千餘筆,89年度的4萬3千餘筆創下歷年來的新高,顯示法拍屋的件數有日漸增加的趨勢,換言之,想購買法拍屋的人機會也增加許。
2.拍定成交數:4,352筆-法拍屋拍定成交的件數也在民國89年創下歷年最高,表示購買法拍屋的人愈來愈多。
3.拍定總金額:240億元-拍定總金額遠超過民國83 ~ 88年的78 ~ 159億元,表示法拍屋的成交金額大增,競標的價錢提高。
Stories:王先生想要換房子,在方物色後看中土城一間42坪、總價730萬元的房子,但仍覺得有殺價的空間而在買賣間僵持不下;後來透過在代標公司工作的朋友介紹,聽說在同一地區、58坪法院公告底價580萬元,比市價便宜許多的法拍屋,於是經由代標公司代標以663萬元得標,加上服務費等其他費用20餘萬元,還比原來要買的房子便宜了將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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