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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放寬6項都市設計準則規定 (中央社 94.11.27)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11-29 00:13:17

## 營建署放寬6項都市設計準則規定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05年11月27日電)(17:26:06)

內政部營建署為強化淡海新市鎮發展利基,並取得環境品質與發展之間的平衡,日前開會通過放寬6項都市設計準則規定,後續將配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辦理細部計畫管制要點修正。

營建署日前與專家學者、建築師公會、建築開發商同業公會、不動產仲介公會等,針對都市設計準則開會,會議結論通過放寬縮減臨公司田溪與囊底路基地退縮建築寬度、公司田溪支流兩側建築物特定高度管制、部分地區地下開挖率、綠化面積率、及建築物最低高度限制等規定。

未來開發商送件審查時,內政部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即可據以辦理審查,預期將來建築開發案除能維持一定品質,業者在土地開發規劃及設計建築物時能夠更具彈性,將為土地銷售釋放更多利基。

營建署指出,淡海新市鎮正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目前已視市場狀況進行都市設計準則調整,後續將進行全盤性都市計畫及法規檢討,並將細部計畫管制要點修正列為重點項目,歡迎各界踴躍提供建議,配合淡海新市鎮朝向引進觀光遊憩、知識及文化創意產業、大學城、休閒安養、優質居住、商業服務等多元複合機能「山海悠遊城市」定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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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tw.stock.yahoo.com/xp/20051127/49/2171437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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