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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發表者:戒急用忍  發表數:678 IP:203.70.36.* 2007-07-12 11:00:34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922673.shtml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7.07.11 04:19 am


為防堵越來越多的5樓以下公寓改裝成多間套房分租牟利行為,內政部已做出函示,只要是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居室變更隔間,都必須提出申請,否則將視同違建處理,可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必要時可強制拆除。

北市建管處使管科表示,過去建築物室內裝修辦法的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不必申請許可,這項新的解釋令下來後,對改裝套房分租行為將多一道安全把關的審查;民眾如發現有類似改裝而未申請許可個案,可向建管處舉報。

市議員黃珊珊2年前即關注到這個情形,尤其以內湖科學園區、南港軟體科學園區周邊的老舊公寓,為因應上班族的居住需求,成了投資客眼中的肥羊。

黃珊珊表示,2年前即有民眾陳情,指其住的公寓樓上被投資客改裝成6間套房出租,不但增加原先房舍的負載重量,提高公共危險機率,出入人口也變得複雜,但向建管處舉報,得到的卻是無法可管的回答。

她說,當時她在議會工務部門提出質詢,發現5樓以下公寓因認定不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改裝並不需提出申請,即使有人檢舉查報,建管處只要查無違建及涉及結構安全疑慮,也無法處罰,致越來越多的老舊公寓被改裝分租,甚至有專門改裝的公司以此手法營利。

內政部也接獲許多這類檢舉,今年2月26日做出解釋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只要有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的居室造成分間牆的變更,都必須申請室內裝修的審查許可才能進行改裝。

使管科指出,礙於人力難以舉證何時改裝等因素,不可能逐一清查這類改裝套房而未申請許可的個案,但大樓管委會或同棟住戶可提出檢舉。

【2007/07/11 聯合報】

回覆者:戒急用忍 發表數:678 IP:220.130.132.* 2007-08-09 13:45:24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2+112007080700106,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8.07 
5層樓 2戶搞出21隔間出租 套房密布壓歪公寓
顏玉龍/永和報導

房地產熱帶動租屋行情,不少屋主紛紛將老舊公寓重新隔間,以套房方式「化整為零」出租,永和市仁愛路一棟五層公寓,部分屋主重新隔間出租,形成1棟公寓有21間套房的盛況,引發其他住戶強烈不滿。
位於仁愛路並正對永和仁愛公園、屋齡25年的5層樓公寓,由於坐擁萬坪綠地並搭上這波房地產熱潮,讓當地房價持續看漲;不過,該棟住戶向本報投訴指出,原本單純的1至5樓雙併公寓,因2、5樓住戶隔成套房出租,並佔用防火巷及頂樓搭蓋違建出租,使居住品質大打折扣。
份子複雜 樓梯間髒亂
住戶指出,2樓屋主佔用防火巷搭建違違,將原有3房隔成6間套房,5樓屋主見獲利豐厚,也將3房改為6間套房出租,同時將頂樓搭蓋違建隔成9間套房,全棟共21間套房,造成環境惡化,尤其樓梯間髒亂且出入份子複雜。
住戶表示,該棟住戶過去不到20人,如今卻暴增為50人以上,加上內部隔間及違建破壞房屋結構,原本與鄰棟公寓相隔15公分的間距,如今已嚴重傾斜,靠鄰棟公寓支撐。
該住戶指出,由於違章及破壞房屋結構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經向台北縣長信箱投訴38次,縣府卻無動於衷,未見取締行動。
附近住戶表示,該棟公寓近來確實出現不少陌生臉孔進出,但多半是學生及上班族,尚未發現有治安上的隱憂。

舊公寓分租 新投資風潮
林金池/北縣報導

購買舊公寓分租成新興投資管道,若低點買進,10年內獲利高達7成,但不少房東卻說,最近房價飆高、利率上升衝擊投資報酬率,加上空房率上升、租金下降、房客糾紛增加等問題,投資前須多考慮。
住板橋的林姓房東說,他趁SARS房市低迷時,在捷運新埔站附近花了400萬買舊公寓的四樓。權狀30坪加五樓加蓋可使用45坪,接著花120多萬裝潢隔了9個房間分租,每月可收租6萬5千多元。扣掉利息與成本,10年內就可賺進300多萬,報酬率高達7成。
林姓房東說,許多朋友參觀後覺得是不錯的投資管道,也如法炮製,不過這兩年房價比SARS期間大漲6成,加上裝潢成本也大幅提高,投資報酬率已銳減到1成左右,「暴利榮景」已不復見。

市場競爭烈 沒那麼好賺
林姓房東表示,投資客大量投入租屋市場,使競爭加劇,過去空房平均1周就可租出,如今要拖到1個半月;另外,議價空間也比過去多了1成,這都是市場競爭激烈所致。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2+112007080700107,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8.07 
衝擊公安 隔間套房 新法設限
林家群/北縣報導

今年二月廿六日以後,五樓以下公寓如果要變更隔間,增設起居室,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否則縣府可依法處罰。
工務局長柳宏典說,老公寓改裝套房後,讓原本低度使用的房屋使用強度增加,進而影響公共安全確實是個大問題,工務局近期除將派員到永和現場了解外,也將與內政部營建署討論後續處理。
工務局違建拆除隊表示,該案拆除隊已在去年五月十八日針對頂樓違建套房部分查報違建,並列為D7類依序排拆。
至於老公寓建築內部隔間做套房使用,因建築法規原本規定,五樓以下非公眾使用建築,內部裝修並不需要報工務局取得許可,因此拆除隊對永和市仁愛路五樓公寓內的套房並未查報違建。
但向工務局建照管理課查詢卻發現,今年二月廿六日內政部有函令,建築物除同屬一權利主體外,任何一戶有增設兩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經該課清查,永和市的檢舉案並未申請,極可能是在新規定發布前就已改裝或加蓋。
針對二月廿六日前五樓以下已裝修蓋套房的老公寓建築,柳宏典說,如果房子使用強度增強,因而變更房子結構影響公共安全,確實是個大問題,將討論這個區塊,確保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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