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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銷:盼預售交易期納課稅範圍
發表者:good  發表數:113 IP:123.193.237.* 2012-02-25 08:37:51

代銷:盼預售交易期納課稅範圍
2012/02/23

【網路地產王/綜合】

奢侈稅打房,讓不少投資客縮手,也讓代銷業者叫苦連天,經過7個多月的房市急凍,建築業界正醞釀爭取修法,希望將預售屋交易期,含入房屋2年內移轉課稅範圍,避免交易冷凍期過長,乏人問津。

■ 代銷:投資超過兩年 不算投資炒房

依照奢侈稅規定,房屋持有2年內賣出,第一年賣出課徵交易價的15%,第二年賣出課徵10%,在新成屋部分,是以完工交屋之後起算2年,預售屋不在此列。也等於,預售屋交易,在未完工交屋前,如果賣出,就以所得稅來追繳稅,算是資本利得。

「投資時間超過2年,應不算投機!」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指出,目前正在研究修法遊說,以爭取立委們的支持,這不只是代銷公會的看法,包括建築業界都認可,對代銷觀點予以肯定,以試圖為現有冷凍中的房市,爭取一點突破的機會。

■ 奢侈稅打房傷 預售行情冷清

一般而言,預售屋從開賣到完工交屋,經常要2到3年時間,完工交屋之後又要2年的奢侈稅扣稅時間,等於4到5年,如同限購令,由於時間太長,導致投資客快速退場,一般的自住客也不輕言購買預售屋,使得預售市場比成屋市場更冷。

業者期待修法,將預售屋的交易納入奢侈稅房屋2年內買賣課稅的綁稅期內,2年後預售屋完工交屋,購買預售屋的購屋人,也可以直接賣出,毋須再綁2年的課稅期,增加房市交易活絡。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回覆者:good 發表數:113 IP:123.193.245.* 2012-02-28 20:15:39
1年前的分析,有人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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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民粹作祟的奢侈稅
.-字+字.作者: 蔡惠芳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4月7日 上午3:15.
....工商時報【蔡惠芳】

奢侈稅草案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快速完成初審,依議事程序最快可望在兩周內完成三讀。雖然馬總統重申,奢侈稅目的是打投機客、不是打房,不過奢侈稅議題背後,除了表面上符合社會期待、達成稅賦公平外,其實,要治理房市的長期穩定發展,絕非僅靠奢侈稅特效藥,而全然忽視市場自身供需原則。

國內房市問題,最為人垢病之處在於政府從未拿出一套長遠又可行的住宅政策,不動產稅制千瘡百孔,實施土地增值稅以來,漏洞百出,讓短線進出房市的財團和短炒投機客有機可乘,趁著近年超低利的金融環境,透過銀行借款大玩財務槓桿,在土地供給有限,高人口密度的大台北都會區,不斷炒高房價。

高房價變成民怨,但開徵奢侈稅仍不能解決問題。與其把房價打下來個硬著地,變成齊頭式平等,政府相關部門更應該深思如何讓人民都買得起房子,提出一套長遠有效又可行的住宅政策。

可惜的是,奢侈稅草案缺乏完整配套,貿然上路恐怕會引發另一波民怨和潛在的失業潮。例如,政府應考量如何增加都會區的土地供給,現在說要作平價住宅卻一拖再拖,就算房價被打下3成,大家就都買得起了嗎?

奢侈稅一竿子打翻一條船,10年房價只漲一成的中南部,20年房價文風不動的東部,更無辜被拖下水,成了整治台北高房價下的陪葬品,這又如何讓多數台灣民眾心服口服?

從市場面看,奢侈稅衝擊遠比預期中要嚴重,不但成交萎縮,且房地產從業人員的生計恐怕也受影響。初步估計目前全台建商和房仲業者,加上營建、裝潢、建等相關產業,以每戶最少3個人來說,最直接受影響者將超過300萬人。

可議的是,奢侈稅此次竟然被政府引述研考會的民調數據,指稱有67%支持,因此奢侈稅是民氣可用。然而這是極其荒謬之舉,國家財稅制度竟可用民調數據來決定實施與否,那麼如果民調結果是100%贊成「明年起不用繳交所得稅」,那麼財政部就決定免課所得稅嗎?

政府在奢侈稅開徵的決策過程中,難免落人口實,淪為假民粹之名行打房之實的草率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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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good 發表數:113 IP:123.193.208.* 2012-02-25 20:49:59
〞預售交易期納課稅範圍〞全國都適用,
比〞分區課稅〞更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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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分區課稅 違反國稅精神
.-字+字.作者: 張國仁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張國仁】

去年此時,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奢侈稅)概念提出時,能夠在立法院迅速完成立法,並順利6月開徵,正如財政部長劉憶如所言,這是「社會共識的結果」。

去年社會能夠形成共識,簡單的說,就是打擊短線炒作不動產,讓投機客在獲取暴利的同時,必須多繳些稅。

但奢侈稅實施8個月後,卻有「南北分區課稅」的呼籲,但這與當初立法的宗旨與原則,顯然並不妥當。

當時立院討論初期,雖有南部立委以南部房市交易不如北部熱絡,要求將南部豁免於外,但是財政部基於在理論上,奢侈稅是國稅,是中央開徵的稅收,應一體適用,無法分區對待,如果課稅因地區不同而有差異,形同一國多制,「國稅」就名存實亡。

何況實務上,如果北部的房地產交易要課奢侈稅,南部不課,那麼北部人跑去南部炒樓,這個人要不要繳奢侈稅?

如果因為南部房市行情比大台北部差,所以有理由不必課奢侈稅,那麼同樣在大台北範圍內,住在山區偏遠地區的人,是否可以房市行情不如信義計畫區,有理由拒絕繳交奢侈稅?基於理論與實務,當初財政部在立法院就拒絕了分區課稅的要求。

話說回來,稅法固然並非一成不變的鐵律,朝野都應該與時俱進,進行檢討,但是在修法之前,應該有更周延的思考,稍有不慎,破壞稅法精神,後果將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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