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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景氣持續復甦、市場交易熱絡,連帶的購屋糾紛也在這五年內暴增二.五倍。內政部地政司的最新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漏水問題高居榜首、其次是隱瞞重要資訊,第三是無法享受購屋前的契約審閱權;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案建商」激增,也為未來埋下「房屋 孤兒」的隱憂。
內政部地政司最新彙整完成的九十五年度第二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指出,半年來有三百四十八件不動產交易糾紛,排名最多縣市依次為:桃園縣、台北市、台中市。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資深協理吳癸森表示,從內政部統計報告可發現,九十一年至今年第二季,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累計件數達二千八百六十七件,自九十一年以來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以今年上半年的糾紛案件推估,全年應會超過一千一百九十件,因此光是這五年來就激增二.五倍之譜。
內政部也發現竟有四五%的消費者,無法享有購屋前契約審閱權,吳癸森強調,購屋者權益自保的第一步,就是善用「無條件契約審閱權」,即消費者受到法律保障,有權利在不必繳交任何款項或承諾下,預售屋可審閱五天以上,中古屋、租屋也在三天以上。
吳癸森表示,建商往往為節稅,同時使用幾張牌,更有少數不肖建商為逃避售後服務,一案用一個公司名,案子推完、公司也就結束,日後房子出問題,消費者求訴無門,因此購屋前須查看建商推案業績,是否都用同一公司推案,或透過公平會的網站了解這家建商過去有無「前科」,並查核該建商是否持續取得內政部核發的建築投資業識別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