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新規定自99.1.1起實施 |
發表者:cherry 發表數:54 IP:163.29.35.* | 2010-04-12 10: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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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稅捐處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自99年1月1日生效適用,土地所有權人適用現行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規定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可無限次數適用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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