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除信用卡外 其它繳款方式免收手續費 |
發表者:cherry 發表數:54 IP:163.29.35.* | 2010-04-12 11: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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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99年使用牌照稅於99年4月1日開徵,徵期至4月30日止,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持有使用牌照稅稅單的納稅人按時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該處表示,現行繳稅管道有代收稅款公庫繳納、長期約定轉帳納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便利商店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及信用卡繳稅等7種。除以信用卡繳稅方式尚需按發卡行庫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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