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分開算? 專家:房價恐漲 |
發表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2.146.145.* | 2009-09-26 07:4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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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5/11/1rrwd.html |
回覆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2.146.145.* | 2009-09-26 09:46:29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5/78/1rrn2.html 建商:分別計價 實務操作有困難 更新日期:2009/09/25 04:09 〔記者王亮勻、黃宣弼/台北報導〕未來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等三部分須分開標示價格,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建物成本不是只有建造成本,還有土地成本,更何況地下室成本比樓上建物成本更高,樓層高低在估價上也有差別,未來要分別計價,實務操作上仍有困難。 台北市代銷同業公會理事長王明成說,若未來建物採「分別計價」,在計價的方式上應該要有統一標準,其中附屬建物與公設的訂價應以主建物為基準,例如陽台單坪價格是主建物單坪價格的幾折、露台單坪價格是主建物單坪價格幾折,可由建築公會協調建設公司與代銷業建立統一標準。 據了解,建商們已展開多次集會討論,原則希望以總價不變,就各建築物內不同部分的訂價,拉高主建物的價格,降低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的價格,但目前沒有具體共識。 于俊明表示,建物管理上的公設、消防,是為了公共安全及居住安全;產權登記是為了確保權屬範圍;房價則是屬於市場機制問題,不能為壓制房價而影響公共安全與權屬問題。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中古屋市場應該會有新法規磨合期,但對房價不會帶來太大衝擊,畢竟房價漲跌還是在於買賣雙方合議,但對消費者來說有更多評判基準,購屋時能夠更理性客觀。 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表示,台灣有七百七十萬間中古屋,這些中古屋因建造時的法規不同,公設情況也有不同,未來若也要分開訂價有一定難度,目前評估是否影響交易量還過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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