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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十號公報 營建業最吃虧
2008-10-13 工商時報 【楊玟欣/台北報導】
十號公報將在明年一月上路,規範庫存以及存貨的會計準則將有所變動,恐影響上市櫃公司第一季損益。證交所指出,十號公報最大的影響之一是,總額比較法改採逐項比較法,對營建業影響恐怕最大。一旦明年土地跌價,將認進當期損益。
營建業者表示,目前土地市值仍未見大幅下滑的現象,十號公報,在於土地市值及成本的評估,預估對後年財報的衝擊力較大,明年預估影響有限。
證交所表示,現行財報上的存貨是採取總額比較法,若帳上存貨有漲有跌,漲價的部份可以彌補跌價,但十號公報則要求採用逐項比較法,當帳上存貨出現跌價,必須認列當期損益,但存貨漲價則不能認列,也就是說現行可盈虧互抵,但十號公報上路後,存貨漲價不計,但跌價則立即反應在當期損益。
證交所指出,一般而言,電子產品存貨不太會有大幅上漲,來抵銷跌價的部份,因此新的會計制度對高科技產業產生的前後差異不會那麼大。而營建業的產業特性,恐怕是受十號公報影響最大的產業。
證交所表示,現行營建業者土地是整體評價,例如建商同時持有台北市以及淡水的土地,若前者價值上漲,後者下跌,但整體而言土地庫存是上漲的,不用認進存貨跌價損失,但十號公報施行後,土地漲跌價不能互抵,跌價必須認進當期損益。
意謂明年一月開始,建商將無法用賺錢的土地彌補跌價土地的損失,恐怕會影響營建業者的獲利水準。
法人指出,全球不景氣造成房地產從顛峰滑落,建商營運走下坡,再加上十號公報上路後,若未來土地跌價較大,又不能用賺錢的土地彌補賠錢土地,對營建業者如同雪上加霜。
此外,證交所指出,十號公報除了總額比較法改為逐項比較外,其他的修正還包括,存貨評估由原來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改為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存貨;且也不能採用「後進先出法」,不過,證交所說,目前僅有部份石化業者採用後進先出法評估存貨,對其他業者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