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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賤商-- 新第來亨
發表者:echo74  發表數:5 IP:140.124.85.* 2005-03-16 16:59:12

可憐的消費者

被不肖賤商矇騙
簽下了無法審閱的合約
住進了妾身不明房子
還在夢醒時分
對賤商提出訴訟時遭受不平的對待
更讓人心寒的
是該賤商還自以為有理的
想告公平會
不禁讓人聯想起
對岸某國的蠻橫與嘴臉

真替身為弱勢的消費者叫屈
也希望這樣的賤商
能被市場機制給淘汰
還給消費者一個舒適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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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第來亨「踢館」要告公平會

■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推出多宗小套房建案的新第來亨建築公司,自民國86年來,因消費者檢舉而遭公平會連續懲處十一次。向來迴避媒體的新第來亨董事長許清芳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公平會妨害名譽,將向公平會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確保公司權益。

新第來亨建築公司的推案多為挑高小套房,建案標榜二次施工夾層屋而遭受爭議,公平會接獲該公司退訂消費者檢舉,認定新第來亨銷售行為違反公平交易,連續十一次處罰,累計罰金達585萬元。

許清芳表示,消費者檢舉的案例僅是糾紛個案,經過司法訴訟,該公司勝訴,為什麼公平會完全不採用司法判決結果?他強調,銷售廣告中清楚載明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對房舍做二次施工,該公司絕無廣告不實的行為。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對於被處分事業新第來亨史無前例「踢館」,要對公平會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公平會表示,是業者沒搞清楚法律,違反公平法挨罰,若有意見,可循行政救濟管道申訴,若想走刑事路線,「公法人無犯罪能力」,根本無法成案。

公平會代發言人陳榮隆說,目前救濟管道很暢通,若業者對處分不服,認為影響商譽,可以循正常管道提起訴願,如果公平會處分有問題,行政法院會撤回處分,自可回復業者聲譽。

不過公平會也指出,過去11次新第來亨處分案都是民眾檢舉,且都針對不同的建案做出處分,完全依職權走,就個案論。新第來亨與客戶之間的請求損害賠償官司,是民事糾紛,屬於私法的範圍,法院判新第來亨勝訴,與業者違反公平法的廣告不實處分案不相違背,這是兩碼子事。

公平會表示,如果業者不服處分,可循行政救濟管道提起訴願,至於要用民、刑事法控告公平會,公平會委員張麗卿表示,法人機關能否成為刑事訴訟當事人,過去雖有爭議,但目前傾向認定「就實體法上,公法人無犯罪能力,就程序法上,無當事人能力」,基本上刑事訴訟還是以犯罪嫌疑人(自然人)作為被告,業者要告公平會,應無法成案。

張麗卿說,業者應循行政法院體系救濟,若公平會在處分時有故意或過失,業者甚至可請求國賠。

【2005/03/16 聯合報】

回覆者:曼菲斯 發表數:8 IP:61.228.56.* 2009-09-27 15:30:25
我也是買新第房屋的受害者,你可否請你朋友跟我連絡,我們要找出許多受害者,一併採法律途徑.我的信箱是wtxangel@hotmail.com
我相信團結力量大,不管建商背景多強硬,一定可以討回公道.
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65.216.* 2005-03-23 08:04:41
還有哪位大大有進一步ㄉ相關資料呢?請提供參考好嗎?
回覆者:echo74 發表數:5 IP:61.229.29.* 2005-03-20 00:07:40
預售屋廣告不實 你可檢舉

■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

預售屋廣告不實,業者被公平會處分,消費者可以要求解約嗎?

麗娟買了某建設公司的小套房,因為樓高四米,當初廣告上訴求魔術空間,說「做了夾層可以一坪當兩坪用」,不過經過二次施工的夾層屋是非法使用,而且她發現建商問題很多。

房子落成後,當初廣告講的大廳不見了,警衛只好搬張小凳子蹲坐在人行道旁,麗娟很生氣,想檢舉建商,又怕夾層被拆掉。

公平會指出,若建商廣告不實被處分,消費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最高可以處以三倍的懲罰性賠償,消費者不用擔心檢舉會得不償失。

北區房屋總經理彭培業說,交易糾紛有時候責任在買方,所以消費者也要留意自己在法律上是否有正當的理由解約退定。如果責任在賣方,買方收集證據,可請求損害賠償。

他還建議消費者,可以向消基會申訴,由義務律師打集體官司,保障自己的權益。

【2005/03/19 聯合報】
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65.216.* 2005-03-19 20:43:59
有誰能提供法院判決資料了呢?為何法院是如此ㄉ判決呢?希望司法官們也加油,消費者難道連一點權益或尊嚴也沒有,誰來為消費者主持最後ㄉ正義呢?
回覆者:wuidtsams 發表數:65 IP:218.184.78.* 2005-03-19 10:13:08
廣告...自由時報頭版廣告.
回覆者:wuidtsams 發表數:65 IP:218.184.78.* 2005-03-19 10:11:59
品鑽新第....該建商的廣告!! 敦化南路...忠孝東路口, 日式商務小豪宅!!! 請大家不要再上當了...
回覆者:qwerty168 發表數:1 IP:218.166.81.* 2005-03-17 16:15:42
新第來亨這種賤商真像打不死的蟑螂,
它最近又再賣仁愛新第了,
不知又有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回覆者:wuidtsams 發表數:65 IP:218.184.78.* 2005-03-16 19:04:09
最好新聞鬧大一點, 讓整個社會都知道新第這個建商的名聲, 跟被罰的原委...這樣才可以拯救其他人免於被害....

有人知道應該如何聲援消基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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