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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都市更新 擬放寬容積上限【2006/04/15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04.* 2006-04-17 07:49:01

## 推動都市更新 擬放寬容積上限 ##■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2006/04/15 聯合報】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陳光雄表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將放寬容積上限,以利都市更新的推展。

經建會提出3年50處都更優先推動地區,而營建署則配合提出3年70處的計畫,鎖定引進民間參與推動環境改造的計畫,估計完成後總產值可達5000億元。有別於經建會推動的大筆國有地更新計畫,營建署也把焦點放在老舊住宅更新,並從法令面進行修正。

開發商進行都市更新,最大的問題有兩項,其一為原住戶意見整合,其次為改建時若遇新舊容積落差太大,再經權利變換,建商可以分得的利益有限,因此營建署正訂定地方政府辦理都市更新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及修正容積限制的法令。

陳光雄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已將政府公權力納入,也就是建商取得社區住戶同意門檻,即能請地方政府協助執行,以往地方首長基於選票考量不願得罪選民,但現在法令將統一都更的標準作業程序,將徵收時程等步驟明定作業時間與流程,讓地方政府依循。

除台北市外,所有縣市更新後的新容積率都低於老舊房舍舊容積,造成更新後的住宅經住戶分配後,建商也沒幾戶可賣,無利可圖。

陳光雄表示,營建署已擬好修正草案,未來更新案的容積率可以突破目前法令的上限,適用當地每戶住宅平均坪數以換算合理容積率,讓建商不會因新舊容積的落差,無法進行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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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263248.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04-17 23:45:47
回覆 bacon 於 :2006-04-17 14:33:45 的發言內容

增加容積從短期(人類生命週期)來看對經濟有幫助
但是從長期永續經營來看則是飲鳩止渴
因為假設五十年更新一次好了
這一次的五十年給你容積增加
再下一次的五十年還要繼續增加嗎?再下下一次的五十年呢?
台灣目前才剛進入都市更新第一代,以後呢?
無限榨取土地資源的超限使用,只會留下很多社會問題
而且有發展就相對有衰敗,人口進入負成長,是否要有新的思維?

或許應該換種想法
那就是加強老舊建物再利用的技術,使之成為未來營建業的主業
並在都市計畫上加入舊區翻轉的機制,用政策的手段來達成都市中心的移轉(雖然很暴力)
都已經進入e化社會了,都市發展卻還是不能去中心化,這很矛盾
這樣下去台灣的都市結構(其實也只有幾大都會區)會越來越畸形

我們缺乏一個有前瞻眼光的政府~~~~

每個環結都被政客把持了~~~

永遠都是外行領導內行~~~

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61.70.215.* 2006-04-17 14:33:45
增加容積從短期(人類生命週期)來看對經濟有幫助
但是從長期永續經營來看則是飲鳩止渴
因為假設五十年更新一次好了
這一次的五十年給你容積增加
再下一次的五十年還要繼續增加嗎?再下下一次的五十年呢?
台灣目前才剛進入都市更新第一代,以後呢?
無限榨取土地資源的超限使用,只會留下很多社會問題
而且有發展就相對有衰敗,人口進入負成長,是否要有新的思維?

或許應該換種想法
那就是加強老舊建物再利用的技術,使之成為未來營建業的主業
並在都市計畫上加入舊區翻轉的機制,用政策的手段來達成都市中心的移轉(雖然很暴力)
都已經進入e化社會了,都市發展卻還是不能去中心化,這很矛盾
這樣下去台灣的都市結構(其實也只有幾大都會區)會越來越畸形
回覆者:Zeeman 發表數:274 IP:220.228.242.* 2006-04-17 11:37:53
回覆 bacon 於 :2006-04-17 08:38:06 的發言內容

經濟擺第一
犧牲環境

後果馬上可以看出來
到時候所有的公共建設和公務人力都負載不了超限的容積
水,電,交通,消防,綠地...其他大家自己想
然後,只要一個小環節失控,就是都市災難

我認為要增加重建誘因,還有其他配套
如利息的優惠,稅務的減免等等

而且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改建戶一定要建立一個觀念,就是自行負擔
因為明明房價已經漲了很多,你拿出一點來改建
這是天經地義
沒有理由要求主管機關增加容積,然後自己做無本生意穩賺不賠,沒有這樣的事

只有台灣這種愛錢愛昏頭的人民才會有這樣的政策
這種政策妨礙都市的自然興衰和移轉,是畸形和不健康的

沒法子,台灣經濟一直起不來就被韓國追過去了
我也贊成你說的改建原住戶本來就要有一些付出
只是,現在還有多少的家庭可以有額外的付出呢
另外房價上漲最基本的是反應在土地上
目前已經沒有其他的炒作原因了
要原本持有土地的人因這樣的原因付出一些代價
正常的人都會不願意的
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61.70.215.* 2006-04-17 08:38:06
回覆 Summit 於 :2006-04-17 07:49:01 的發言內容

## 推動都市更新 擬放寬容積上限 ##■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2006/04/15 聯合報】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陳光雄表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將放寬容積上限,以利都市更新的推展。

經建會提出3年50處都更優先推動地區,而營建署則配合提出3年70處的計畫,鎖定引進民間參與推動環境改造的計畫,估計完成後總產值可達5000億元。有別於經建會推動的大筆國有地更新計畫,營建署也把焦點放在老舊住宅更新,並從法令面進行修正。

開發商進行都市更新,最大的問題有兩項,其一為原住戶意見整合,其次為改建時若遇新舊容積落差太大,再經權利變換,建商可以分得的利益有限,因此營建署正訂定地方政府辦理都市更新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及修正容積限制的法令。

陳光雄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已將政府公權力納入,也就是建商取得社區住戶同意門檻,即能請地方政府協助執行,以往地方首長基於選票考量不願得罪選民,但現在法令將統一都更的標準作業程序,將徵收時程等步驟明定作業時間與流程,讓地方政府依循。

除台北市外,所有縣市更新後的新容積率都低於老舊房舍舊容積,造成更新後的住宅經住戶分配後,建商也沒幾戶可賣,無利可圖。

陳光雄表示,營建署已擬好修正草案,未來更新案的容積率可以突破目前法令的上限,適用當地每戶住宅平均坪數以換算合理容積率,讓建商不會因新舊容積的落差,無法進行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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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263248.shtml

經濟擺第一
犧牲環境

後果馬上可以看出來
到時候所有的公共建設和公務人力都負載不了超限的容積
水,電,交通,消防,綠地...其他大家自己想
然後,只要一個小環節失控,就是都市災難

我認為要增加重建誘因,還有其他配套
如利息的優惠,稅務的減免等等

而且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改建戶一定要建立一個觀念,就是自行負擔
因為明明房價已經漲了很多,你拿出一點來改建
這是天經地義
沒有理由要求主管機關增加容積,然後自己做無本生意穩賺不賠,沒有這樣的事

只有台灣這種愛錢愛昏頭的人民才會有這樣的政策
這種政策妨礙都市的自然興衰和移轉,是畸形和不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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