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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看屋 漏水無所遁形 減少交易糾紛
發表者:andrew  發表數:28 IP:61.62.233.* 2009-06-04 21:32:03

鉅亨網記者張智堯•台北
2009 / 06 / 04 星期四 18:58



台灣房屋今(4)日表示,中央氣象局發佈豪雨特報,梅雨鋒面南下影響,讓全台傾盆大雨,台灣房屋建議民眾雨天看屋,漏水問題無所遁形外,同時也提醒屋主,藉此機會檢查房屋是否存在影響滲漏水的問題,進而修繕改善,增加將來出售時房屋保值的效果並減少交易糾紛的發生。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江怡慧建議,購屋民眾豔陽天看屋外,也可以選擇在天候不良的日子,詳細觀察房屋有無瑕疵,如:是否有漏水、排水不良或是淹水等情況。



對可能售屋的屋主來說,若能提前發現滲、漏水的情形,也可以早些進行房屋整修,以保持良好屋況,將來也有機會可以賣得好的價錢。而即使沒有受到淹水肆虐地區的一般居民,也正可利用綿綿雨季的機會,詳細檢視住家是否有漏水問題,並進而改善修繕,亦有助於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



另外,江怡慧提醒如果您是租屋民眾,遇梅雨關係造成租屋處需修繕時,應由房東負責修繕,除非另有訂定,否則,租屋族可依民法第429條第1項規定,若租賃契約未約定由承租人修繕房屋,出租人應負責修繕房屋,修繕房屋之費用理應由房東負擔。



不過,出租人應負責修繕租賃物時,承租人最好先行以口頭通知出租人前來修繕,如果出租人受通知後,仍不在相當期間內予以修繕的話,承租人才可以自行修繕,此時始可自應繳的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但承租人自行修繕的品質,應該以能恢復原來供使用收益的程度為限。當修繕完成以後,應通知出租人同時附上費用單據影本,並表示抵付下一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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