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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貸款不足 索不回400萬簽約金
發表者:大跌來臨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8-11-24 12:00:33

2008/11/24 07:50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市程姓婦人畢生積蓄500萬元,遭從事房仲的友人牽線慫恿她以2850萬元購買土城市兩間店面,她拿出400萬元簽約,隔天才發現銀行只願貸款1200萬元,且賣方與牽線朋友兩人同屬於某知名房仲公司的加盟店東,她認為遭到兩名房仲業者聯手詐騙,向台北縣消保官求助。

北縣消保官室以「消費爭議」協調,但雙方協調未成;地政局則認定全案並未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程婦只好打官司。

程姓婦人與丈夫育有3名就讀小學的子女,她說丈夫因眼疾須開刀,今年5月將經營多年的小吃店交他人管理,準備7月送丈夫動手術。從事房仲的一名友人得知後,介紹她購買土城市廣明街兩間緊鄰的店面,以「屋主」急欲赴越南投資,原價3960萬元的兩間店,願以2850萬元廉售。

友人一再慫恿,甚至主動代付30萬元斡旋金後,勸她只要付500萬元,可貸款2350萬元、每月付銀行2萬5千元利息,店面出租或漲價後賣掉,有很大利潤。

她說,友人、賣方都一再催促,還保證可貸款,賣方甚至口頭表示如果兩間店面買下後租不出去,賣方願以8萬元租用,她才簽約並匯出400萬元訂金,但隔天上網查詢土城房價,赫然發現賣方屋主也是與牽線朋友屬於同一家房仲公司的加盟店東,後來銀行只願貸款1200萬元,因此要求解約返還訂金,卻遭拒絕。

程婦說,如今400萬訂金拿不回來,求助無門她眼淚都快哭乾了,丈夫的手術只好延至明年3月,在法庭上對方也只願退還165萬元訂金,雙方迄今沒有共識,半年來她和丈夫天天到行天宮求神明保佑,更不理解政府為何無「法」保護弱勢的消費者。

引薦程婦買房子、賣房子的兩名房仲業者,迄記者截稿都未回應。該房仲公司黃姓專員表示,此案是兩位加盟店東與買家之間的爭議,總公司法務部曾協助了解,並不認為是詐騙,而是買方反悔,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總公司不便再介入。

回覆者:大跌來臨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8-11-24 12:03:08
景氣寒冬購屋術 四招自保
更新日期:2008/11/24 04:34 馬婉珍/台北報導

景氣不佳,民眾購買預售屋,建商倒閉、無法完工的風險上升,消基會統計,每年都有建商倒閉的申訴案件,今年景氣不佳,建商倒閉的申訴案件數,恐會增加,購屋人如何自保,專家建議,消費者一定要細問,透過四大履約保證、信託契約,保障自身權益。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說表示,民眾購屋時,最好先問業者,是否提供履約保證或信託管理。

永慶房屋代銷協理王財旺指出,購買預售屋時,建商提出的保證服務,分為履約保證及信託管理2種方式,履約保證分為完工履保、價金履保,而信託管理則分為產權信託、價金信託等。

他說,建商通常會把重要訊息轉載到買賣合約上,消費者應仔細詢問,保障自身權益。

王財旺說,建商出具的履保或信託契約,保障內容不一,以「價金履約保證」為例,建商財務困難倒閉,履保內容雖註明,會將消費者的價金全數返還,但有的會另立但書,須在2年內未完工,才會全數返還價金。

建商宣告倒閉時,如果完工期還有一段時間,銀行不會撥款給建商,但是,也不會返還價金給消費者。

至於近2年較盛行的信託管理中,「產權信託」類似完工履約保證,是指建商在興建前,就先將土地與建物信託給銀行或建築經理公司,讓銀行或建經公司以第三人的身分進行監管,並簽立續建合約,當建商發生財務危機,銀行或建經公司應找營造商續建。

消費者應注意,有些建商並未簽立續建合約,當建商倒閉時,銀行便成為土地所有權人,可決定處分土地或將案子交由另一家建商續建。

林旺根認為,只有「產權信託」是不夠的,必須同時進行「價金信託」,也就是在銀行或建經公司設立「專款專用」帳戶,才可確保消費者所付出的價金,專用在土地上或不被建商動用,而且和履約保證一樣,一直到買賣手續完成且交屋後,才將價金提撥給賣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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