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內容 ?>
人民苦…公務員還多3億獎金
更新日期:2008/10/20 04:09
立院預算中心批不公不義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經濟景氣低迷,人民在過苦日子,行政部門明年度竟巧立名目或以借屍還魂的手法,編列額外支給或獎金津貼近三億元,大慷國庫之慨,遭立院預算中心痛批不公不義,且許多編列獎勵金預算的工作,根本就屬這些公務員本身職責業務範圍,顯屬違法獎勵。
行政部門稱依規定核發
行政部門則澄清,相關獎金、支給的核發,均是依相關行政要點規定處理;財政部說明,稅務獎勵金是依行政院九十四年八月修正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辦理。這些被點名缺乏法律依據而核發的額外支給項目,可說是五花八門,包括「自行研究獎勵金」、「單身退舍作業績優人員獎金」、「菸酒查緝、稅務獎勵金」、「土地測量工作獎金」等,預算經費總額即逼近三億元大關。
以國稅局編列的一億餘元稅務獎勵金為例,預算中心直批,財務罰鍰處理暫行處理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獎金,各國稅局不應藉編列獎勵金,變相發放已取消的查緝獎金,且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本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這筆獎勵金預算應全數減列。
預算中心也質疑,國防部自行擴大支給範圍,讓九百位上校非主管全部可支領二分之一的「主管職務加給」,每人每月因此可多領五千七百元,一年下來,國庫多失血六千餘萬元;此外,總長顧問僅備供參謀總長不定期諮詢的榮譽職,國防部以行之有年為由,編列每位顧問每月支領一萬二千元的「研補費」,並不合理。
另一獎勵金的預算額度雖只廿萬元,卻是行政部門巧立名目的標準產物;預算中心指出,經建會明年度逕自編列「自行研究獎勵金」廿萬元,但這項獎金的發放缺乏法源依據且未報經政院核准,已違反相關規定。
至於農委會、經建會等單位,持續編列讓特定員工支領應已取消的中美基金待遇差額預算六千餘萬元,預算中心也點名這些均屬非法定加給,應即檢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