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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五日電)不景氣,很多人置屋保值;不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卻發現,調查38棟大樓中的附屬建物部分,竟出現陽台及雨遮占總銷售面積近2成情況,虛坪問題嚴重,呼籲政府應以實際居住坪數作為登記標準。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指出,消費者所買的房屋面積包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用部份面積(即公設);虛坪就是指地政機關登記的上述面積中,除了主建物以外的設施及空間面積。
他說,虛坪可分為兩部分,地上層包含安全梯間、梯廳、電梯間、樓梯、雨遮、機房、通道、屋頂突出物、管理委員會使用的空間、管理員室、娛樂康樂室、大門廳等;地下層包含配電室、蓄水池、水箱、空調室、停車空間以外的車道及其他空間、機車停車位等。
消基會調查台北縣市38棟大樓的房屋登記面積後發現,公設比(共用面積/總銷售面積)為21.52%到52.65%不等;若以虛坪比,即(共用部分+陽台+雨遮)/總銷售面積,則為29.41%到66.01%不等。
然而,以建商的公設比與實際虛坪比例計算其實際差距,兩者差距為6.01%到19.84%不等。林旺根進一步指出,調查顯示案中只有極少數沒有雨遮及陽台,但有的附屬建物部分,陽台、雨遮竟占總銷售面積的19.84%,接近2成,實在相當高;提醒消費者購屋小心。
消基會並呼籲政府,應即刻檢討,將雨遮、屋簷列為禁止登記項目,以實際居住坪數作為登記標準,以免建商「灌虛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