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管理費用及管理基金是什麼 |
發表者:fanku 發表數: IP:210.69.115.* | 2008-08-19 12:5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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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建設公司給我的繳款通知(在八期的房子),內註明代收費用20萬元,但沒有代收費用的估計細項有那些,另外,有管理費用2萬元,管理基金2萬元的代收,請問這二筆有什麼不同,另外,我記得建設公司應該要提撥一筆管理基金,為什麼又要向我們代收,我們的房子約在九月份要辦理對保,意即尚未交屋,此時收此筆費用的時間對嗎?請各位大大協助解惑。感恩。 |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220.141.37.* | 2008-09-01 20:10:38 |
回覆 於 : 的發言內容
代收費用主要應該是公水 公電 公瓦斯其他要看單據明細 20萬蠻多的 單價1000萬左右建物應該在12萬以下 這部份記得要建商多退少補 並交付相關單據作為憑證 管理費應該是到交屋後才會出現的費用 在還沒交屋之前建物屬於建商所有 既然購屋者尚未成為所有人 自無從委託建商為管理行為 當然沒有管理費可言 如果是預收 中間的利息損失算誰頭上? 管理基金代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當中沒有\\\"管理基金\\\"一辭 只有\\\"共同基金\\\" 而共同基金是用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以及\\\"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兩個部份 這筆基金除了建商自行提交之外 就是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基金本身孳息以及其他收入(如場地出租 設置廣告物收入) 因此這筆基金在沒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之前 基金唯一來源就是建商自行提撥 這筆款項是建商應自行負擔 不是向承購戶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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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hen 發表數:553 IP:118.170.90.* | 2008-08-19 17:42:03 |
管理費:建商代管期間之富管理相關的費用 管理基金:大樓基金,備將來修繕之準備金 時機上沒甚麼不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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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hen 發表數:553 IP:118.170.90.* | 2008-08-19 17:38:57 |
一、 財務管理 社區財務所管理的範圍是住戶共同匯集而成的共有財產,因此除了被賦予職責必須進行監督審查工作的委員外,定期公告以讓全體住戶都能共同監督,是有效且能召公信的方法。一般來說,在社區規約或財務管理辦法中都會訂立有社區財務的監督規定,明訂管委會應製作與保管的財務報表種類,並加註財務公開的時機、項目及方式。 大樓社區的運作需要人員及經費,管理費的收取主要是用作支付社區例行經營維護所產生的費用,良好的財務計畫是社區經營必備的條件,以筆者所規劃的XXX花園大廈(竹北•2005)的財務計畫為例: 財務評估 管理費支出明細預估 項目 預估支出每月 說明 管理服務費 100926 警衛人員28000x3人 事務管理5000 委由保全公司利潤 8%稅金5% 總幹事薪資 35000 社區自聘 清潔員 22000 社區自聘 弱電水電保養 7000 資訊設備、安全防護、公共水電 垃圾清運 6000 委由環保公司清運 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花園維護及補植 8000 發包園藝公司 公共區域消毒 3000 每年四次 社區活動費 3000 三大節日為主 修繕準備金 5000 公共耗材、植栽補植 其他 5000 雜支 合計 194926 管理費收費建議: 以大樓住家總坪數計算,每坪(包括車位)以50元計 4400坪x50元=220000元 基金孳息約 3000元 合計 223000元 每月結餘 28074元 每年結餘 336888元 【註】:1.依照政府法令規定按工程造價計算由建設公司提撥管理 基金新台幣OOOOO元正。 2.每戶收取管理基金X萬元正。 3.配合社區管理,每戶預收管理費三個月。 4. 公共基金提撥標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 算之: 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 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 部分為千分之五。 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 規定。 5.各地區因薪資水準或要求程度不一,上列費用也會因時因 地因事而各有不同。 .............. 摘自《台灣瑞士夢》第四章http://blog.sina.com.tw/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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