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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快
發表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122.99.60.* 2008-07-30 20:53:05

2008-07-30 今日晚報 【中時電子報潘羿菁/台北報導】
公平會今〈三十〉日表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齊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海天兩部曲」建案廣告上,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廣告不實,因此決議處興富發建設180萬元罰鍰、齊裕建設80萬元罰鍰。

回覆者:房貸危機 發表數:255 IP:59.124.212.* 2008-08-19 17:29:32
罰這麼少
難怪大家都不守法!
消費者自己小心啊!

爛政府∼
回覆者:酷企鵝 發表數:2490 IP:61.230.3.* 2008-08-06 17:06:20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經委員會決議, 興富發建設 (2542)、大華建設及甲山林廣告在「信義香榭 Gallery」建案廣告,宣稱「近1千坪亞馬森花園」及「 60米迴車廣場」等,內容虛偽不實,處興富發新台幣300萬元、大華150萬元及甲山林1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上述建商及代銷業者在廣告中宣稱「近 1千坪亞馬森花園」,據興富發等業者表示,認為該廣告是以「亞馬森花園」為主題,所以該千坪花園指的是整體基地坪數。
不過,公平會指出,依一般理解,廣告宣稱的千坪亞馬森花園應是指建案中某個特定花園區域,消費者恐無法瞭解建商所指其實是代表整體基地坪數的用語。
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另繪有「一樓平面彩繪參考圖」,將整體基地化分為15個區域,其中編號15即為名為「亞馬森涵氧花園」區域,消費者在對照廣告前後用語,容易認為所謂「近1千坪亞馬森花園」即為編號 15所指的「亞馬森涵氧花園」區域,但實際上該西側花園面積僅約二百坪。
此外,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宣稱「60米迴車廣場」,足使消費者以為該廣場可合法供車輛迴車使用。但根據台北市政府表示,基地東側為人行動線主入口,並無核准迴車使用,且該廣場使用用途為「指定廣場式開放空間」,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規定,該空間應全天開放供民眾使用,不得作為車輛迴車使用,也無法變更作為其他用途。
公平會指出,興富發建設等上述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經委員會決議,認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各處業者15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罰鍰。

好一個「近1千坪亞馬森花園」及「 60米迴車廣場」

對於誇大不時廣告.繼續罰吧.大快人心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唬爛的
回覆者:miumiu 發表數:269 IP:218.171.177.* 2008-07-31 15:26:52
罰180萬等於沒有罰, 政府這種處罰只是做樣子給老百姓看
隨便一個客戶購屋都不只殺180萬
他們在乎那一點錢嗎?
回覆者:藍色蝴蝶魚 發表數:665 IP:118.169.21.* 2008-07-30 23:33:58
興富發似乎是一家有知名度、但沒啥商譽的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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