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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資訊實例說明~~法拍價第一拍的價格是如何決定的。(我參與協商)
實例:新店市安和路二段219巷**號六樓
1.民間債權假扣押房子後進行民事訴訟後勝訴,取債權憑證250萬元。
2.申請法拍
3.鑑價中心,估價880萬元。(市價約680萬元)經申請人同意.要申請人同意為非必要.不過,鑑價費用1%8800元是要向申請人拿的,正常情形之下.都會取得申請人同意,好方便拿到鑑價費用。
鑑價中心為了避免圖利他人。會故意把價錢拉高很多,讓第二標第三標才得標,可以避免圖利他人之訴。
4.申請人向書記官申請每一拍打九折.(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形是第二標第三標打八折,第四標以後八折。)申請人認為時間拉長,可以讓更多的人知道,可以標的高一點。
5.因為,打九折,所以,本件到了第四拍(特別程序一)時還是流標,因為,價格還是很高。
期間,民間債權合法取得分配權三人,每一標加入一人。所以,打九折拉長時間的效果,對申請法拍人是錯誤的。他的分配餘額變少了。
特別程序一沒有人得標,申請人取消法拍資格。法拍資格變成定第一順位的銀行。
不再繼續法拍,得停止拍賣。改由別人申請後再拍賣,程序重新,金額也從新開始。也從第一標開始。
談調成功結果:
銀行減免違約金及部份利息約25萬元。
四位債權人取得20%之債權
屋主得到全部債權(債權全部解除,全部訴訟撤回,房子沒有了。)
我介入這一間的協談很不順利的一點是屋主的主張,屋主從頭到尾想要拿回此屋,可以再借高利貸款,只不過要全額貸款。屋主無力再拿出任何的錢。屋主的重點是要拿房子,債務慢慢還可也。
問題是,夫妻一個月合賺七萬元。銀行貸款450萬元,民間債權1200萬元。
百分之一百的進行方向是,不要房子,只要求全部債權及官司免除。這樣才能重新站起來。這也是我首見的.屋主要房子.債權還不了也沒有關係。而且,屋主沒有現金,信用破產要求全額貸款。用了一年的時間,屋主還是不懂她唯一保障日後生活品質的辦法。
不過,就像我上課的談判課程,談判破裂才是談判的開始。
真的等到第四拍流標了,我的協談才成功,屋主與四位民間債權才能用第四標的價格來談判。因為,第四拍價錢很低,談判才成功。由債權人四人比高價買回。也就是第四標的流標價。
所以,當個協調的人,你得等到雙方殺到沒人站的起來的時候,你此時介入,和談的機會會拉高。若是從一開始就介入,雙方預期太高,談判就變的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