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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屋 防3數字陷阱 ---仲介公司都這樣開價,難道他們不是專家???
發表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3.193.222.* 2008-05-10 10:08:44

---仲介公司都這樣開價,難道他們不是專家???

還是以為購屋者都是白癡,不知道???



便宜屋 防3數字陷阱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2008.05.09 02:58 pm


不動產專家提醒房價高漲下,注意便宜房價背後之陷阱。在三通預期心理之下,各地房價越漲越高,有些業者也深怕高房價嚇走購屋人,所以會運用一些手法來「降低」房屋單價,讓購屋人誤以為買到便宜房子,最常見的有將停車位與房子價格一起平均計算、房子面積與露台一併計算以及灌入夾層面積等,因此不動產專家建議民眾購屋時要特別留意這類的房子。

美商 ERA 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指出,市場上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將停車位與房子價格一起平均計算,讓購屋人以為房價比別人低,以一戶35坪、850萬的預售屋為例,正常計算平均單價是每坪24.28萬元,加計10坪的停車位150萬,總價是1000萬元,不過有些業者會拿1000 萬去除45坪(房子面積、車位面積),得出每坪只有22.22算的平均單價,讓購屋人誤以為這房子比別人便宜了2萬元, 只不過是一場數字遊戲罷了。

另一種售屋蒙混的手法是將露台計入房屋總價計算,一般而言,露台是以房屋單價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計價,有的甚至是免費附贈,假設建商在訂價時原本是以二分之一計價,也就是說房屋單價若每坪50萬,露台每坪應該是25萬,以房屋30坪,露台8坪計算,總價是1700萬,但售屋者為了「降低」房屋單價,減低高房價抗性,就會拿1700萬除以38坪,得到的平均單價只有每坪 44.73 萬,比原來每坪50萬「便宜」許多。

第三種是計入夾層屋面積的手法,這種手法在成屋市場中比較常見,原本夾層屋的夾層面積就是建築業者「創造」出來的,是屬於室內違建,並不能計入權狀坪數的,但是原屋主要轉手時常會將夾層面積計入原房屋面積,一來可增加可使用空間,二來也可達到「降低」房屋單價的目的。

以權狀坪數12坪,夾層面積6坪的夾層套房為例,若以當地房價每坪50萬、夾層每坪造價萬元計算,合理總價應該是648萬,但實際上賣方會將房價拉高到700萬,甚至是更高的價位,就以700萬來算,除以18坪(權狀面積 夾層面積),每坪單價還不到 39 萬,所以既「降低」了房價,又在房屋總價上偷偷的灌了52萬元。所以張欣民建議消費者,若是不得已要購買夾層屋這類產品,還是要以權狀坪數為房價談判的基準,夾層面積則是以造價成本來算,才不至於吃虧上當。

【2008/05/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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