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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發表數:698 IP:125.232.106.* | 2007-12-11 20: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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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數年來應智邦邀約在公餘閒暇在此與大家分享討論IEQ與IAQ相關資訊,本為無給職與公益性質,因近日本版及本人遭到違反規定者(貼文前選擇表情圖示下方文字)惡意騷擾與人身攻擊,與智邦生活館管理者會商結果,為維護本討論區發言內容之正確與客觀性,往後如有下列情況者一律刪文並即刻列入黑名單且不再勸導與回應: |
回覆者: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發表數:698 IP:118.165.96.* | 2008-12-04 19:37:14 |
回覆 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於 :2007-12-18 16:18:45 的發言內容
很牛的傢伙:本版其他版友可不用浪費時間看,請跳過此話題。 埔光炭業、 多方了解、 慎選了解產品、 了解產品負作用、 版主莫怪人言事出皆有、 台灣國不是台灣區都同一人,在別的版po文挨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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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發表數:698 IP:125.232.106.* | 2007-12-18 16:18:45 |
本版其他版友可不用浪費時間看,請跳過此話題。 版主致埔光炭業;在本版黑名單不斷改變身分,所有的人稱幾乎都是你同一人。 刪除你的相關發言有幾個原因: 1.你一再違反智邦討論區規定又不理勸阻。 2.一念之仁想留一條後路給你,免得你的消費者跟你求償,或管轄單位處分你。 你卻能將黑名單不斷改變名稱變成你亂放話的跑馬燈(創智邦討論區紀錄),沒封鎖你的IP是要讓大家看你會有多離譜,另為免版友誤解,將擇期設法回復全文,讓你自己承擔後果,並不再對你做任何回應。 實在無暇處理這種像蒼蠅、蚊子般揮之不去卻在耳邊不停嗡嗡作響惱人的事情。 ※等版主道歉為止、 不敢出面道歉的版主、 想法院見說一聲、 版主莫怪人言事出皆有、 受版主害的人※ 都是同一人為埔光炭業之不當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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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發表數:698 IP:125.232.106.* | 2007-12-11 21:18:54 |
回覆 台灣IAQ法規推行者 於 :2007-12-11 20:09:36 的發言內容
「埔光炭業、 版主不負責、 不敢出面道歉的版主、 版主請出面負責、 埔光、 受版主害的人」版主數年來應智邦邀約在公餘閒暇在此與大家分享討論IEQ與IAQ相關資訊,本為無給職與公益性質,因近日本版及本人遭到違反規定者(貼文前選擇表情圖示下方文字)惡意騷擾與人身攻擊,與智邦生活館管理者會商結果,為維護本討論區發言內容之正確與客觀性,往後如有下列情況者一律刪文並即刻列入黑名單且不再勸導與回應: 皆為經列黑名單後不斷改變身分與違規貼文之同一違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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