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數或車型與原來約定不同】估少車來多車,或者估小車來大車並藉此加價,若消費者不同意則要求多付高額的「出車費」。如原先叫車為1.75噸,現場來的是3.49噸的車,所以價格要二倍;但實際上1.75噸是指車子的淨重,3.49噸是指車子的總重,二者其實是同一種車型。
2.【假借各種理由加價】例如消費者增加少量搬運物品、或步行搬運距離較長時…便趁機獅子大開口,要求加價等。
3.【裝載不實】約定以車計價,先以低價承接,結果隨便放幾件傢俱即算一車,要求消費者多搬幾車。或出言恐嚇消費者物品太重不好搬,必須加價。
4.【估價不含工資】標榜依契約搬家,但物品上車到達目的地後,才說原先的報價只有車資,工資需另外計算,每位工人皆需另付一筆高額的工資,方肯將物卸下。
5.【耍流氓】先以低價承接,待搬運時出現多名口出惡言的彪形大漢,若消費者拒絕對方加價,則亂摔東西或作勢要打人,以威嚇方式脅迫消費者接受。
6.【拒絕搬至定位】物品到達目的地後要求另外付費,否則拒絕搬至新家定位。
7.【由不同公司出車】承接業務的老闆與實際搬運的工人非屬同一家公司,搬運工人藉機不承認原先估價,硬是要求加價。
崔媽媽的叮嚀:
面對著辛苦出汗的工作人員時,屋主最好和顏對待,搬運過程中不妨請喝泠飲招待,以保持愉快。如此一來,工作人員較易善待你的傢俱(切記︰在指揮搬家工人時的最大忌諱就是“嘮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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