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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設計師搏感情-如何找興家的設計師 (一)
來源:養樂多_木艮【詹朝根】
真的可以發現,這樣爭執的事情還是會發生,既使搏了感情還會有用嗎! 設計裝潢很黑,倒不如說所有的人性都需要教育;我們只是生活的需要而已! 我的經驗是有的,是不愉快的,但也有非常愉快的關係,那些關係繫乎人性,還有彼此的知識與認知。所以語重心長,這關係不是個案,因為是常態了。
生活中的事務認識有多少,都是表面的資訊嗎?還是有自我需求的認識呢?交易都是在情緒的感性?還是會尋求較理性的協助者?設計的目的與需求? 搏感情的意思並不是討好或奉承之間,而是一種關係的衍生的意思。或者說:那是一種信任與信用的委託關係。 這 樣的事每每的出現,在一種防衛對立的方式似乎都想當小人一樣,先預設對方會不守信用,或者似乎會拿著不合意的藉口以扣錢與彰顯自己的權利,也把這種關係模 式當做是理所當然的在進行。 如果想想這關係時,會赫然發現,這社會的人事一點都不可愛,在防範下產生這樣的合作機制,卻又高唱社會和諧與溫暖與關懷關係 時,那真是一個變態的社會形態,以及『人』的品質。 (室內設計師真的有被污名化。) 一 定有人會說那是看情況的,但如果還沒發生的時候都看情況了,那不就表示,我們的社會人事的關係機制總先帶著一些利益為主的防衛為主,以小人之心度人事來謀 和這種生活的事情,更諷刺的是,我們的德訓卻教我們要信任與信用,既便在很有合約的限制下,甚至口頭的人身保證,這樣的事情仍是會發生。 那到底誰不守信用 與沒信任度呢?讓彼此都害怕吃虧。 室內設計的委託真是麻煩,但卻也是很簡單,那不過只是一個信任而已,但又反過來說,信任還真需要一些前提呢!那些安全感若沒有,或者一心往著權利或某種尼Q心態,那個信任是像流水一般,更不用談信用與否。 如果委託之間都無法信任了,那張合約又算是啥麼,一點立基都給毀損在某種尼Q價值的想像下破壞,還有人性慾念,還有那種佔便宜的心態,那真是一點人生意思都沒了。 好吧!為了讓自己的信任與好價值關係能夠圓滿,很多需求裝潢設計的屋主該要注意了,真的為自己的權利或良好的善意得到付諸,幸福空間的建立才有意義,而設計與裝潢者的工作也能有信用與協助興家產生的意義。 消 費者的需求必須要做末牷A別只在合約與裝潢內容的要求在注意,過度擔心與防衛,甚至誤解了出錢是老大的觀念,更別一昧的在比價想要求到心目中的好與便宜的 妄想,而是需要更進一步的去理解自己尋求委託設計或裝潢的需求在哪?更要務實與適時接受自己需求的程度,然後確定委託形式是哪種的選擇,更重要是,要釐清 認清自己需求的建立,與重視協助者或委託關係是啥麼關係的認知,才會讓興家工作的很順利,以及找到合適的廠商或設計師與裝潢師傅。
美好的事務(事物)不是一方的付出,是同時的互助與關係建立的。 一 般發生的問題以認知最多,施作者常發生抱怨的是(很少聽到施作者的抱怨。)一般委託者常是在不知情況下在要求,不清楚在啥麼價位要求啥麼品質,或者不知 道服務的對象的差異,也無法認清該是用啥麼關係尋求委託,常不知道使用方式與適合性而誤解設計不良的抱怨(ikea的家具)。 因此遇到是,一開始的需求訴 求是經濟的,常以不要花太多成本經費的方式告訴被委託者,所以常會標榜經濟一點的尋求設計師的協助,但為啥麼不直接與明確訴求自己要的品質程度。 可是一旦 在施工過程與完工時卻常發現這時候的委託者卻變成是,以最好的品質在要求協助者,變成前後訴求不相同,而這樣的人不諱言的很多,而這樣認賠的也不少。 確實有設計師或裝修業者是不信用,同樣的很多消費者是無知與不信任的也是,他們不分軒輊,這些都會在無信用與無信任之間把興家的過程搞臭,讓彼此名聲都蒙不白之冤。 一些小便宜是消費者想望的,也因此受到傷害,而施作者也會在這種關係下受到剝削而失望做工的價值(心情感受不好),二者其實都是傷害的。 這時,裝修需要的人是主動者,對於認知也需要做一些了解,而施作的服務有不同的對象,找施作的人就該清楚尋找的服務內容是啥麼,減少那些不必要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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