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委日記4點交N部曲 》 |
來源:sway版主 |
管委會成立後,第一件事就要請建商去主管機關申報,名正言順,不然管委會沒有法律地位,只屬聯誼性質,這點不少社區根本就忘記,政府也不會提醒你,日後萬一打官司、申請補助,都難辦。而且記得,不止第一次管委會成立要去申報,每一屆換主委也同樣得申報。
管委會成立後,我們大約每周開一次會,首要任務就是確定點交的大小事項,現在事後回想還真辛苦,每次開會都得搞到深夜十二點,對上班族來說真是一大負擔,但我又不想隨便點交到時被坑,所以第一次會議我就先當著所有委員的面,說:「第一屆管委會就是要來點交的,所以一定會比較辛苦,溝通時勢必會有不同意見,但不管發生任何事,管委會都要團結一致,才可以讓我們辛苦買下的房屋保值。」
先用保值曉以大義,再講些嚴重的後果:「很多公設我自己也不懂,非要找個專人來驗一驗才放心,好比化糞池,現在才剛交屋,不派個人下糞坑去瞧瞧,誰會知道有沒有通?叫我下去看,不是怕臭,而是我也看不懂。或是像避雷針,我也沒有任何設備可以測放電,但聽說對面的社區沒有裝好,電器一天到晚壞掉。」
挺建商派的委員自然說:「唉呀,不會啦,建商也怕信譽毀呀,況且偷這個工減那個料,應該不至於如此。」
我馬上回應:「但就我採訪的經驗,越大的建商,越會偷我們看不懂的東西,八成的股票上市櫃建商,房屋都蓋得不好,比如說有一年就漏水的、地板或淋浴拉門玻璃自爆的,這些新聞都有,你要不要去查一查?」
又有委員開玩笑說:「萬一建商出問題,你這個專家應該不會踢爆自己的社區吧,這樣不是顯得你很遜,挑到一間爛屋?」
我當場義正詞嚴的回:「萬一出問題,我一定搶這個獨家新聞,反正都遜掉了,不如自己踢爆自己,證據更充分呢。」
現在回想還真針鋒相對,但我說的內容開始讓那些建商派的委員,內心多了些糾結,畢竟再多大好處,也抵不過房價下跌的虧損,並別說一些偷工減料造成意外,影響到住戶的安全。
既然我只是個委員,而主委又是厲害的業務高手,我便打定主意任何事情讓她出頭即可,我當投票部隊背後提供意見即可,只不過主委完全沒有經驗,個性又好強,什麼都想弄懂,所以老是抓著我問問題,幸好一開始她就抓到重點:建商代管期間即將結束,管委會是要沿用現有的這批物業保全,還是換新公司接手?
還記得我之前提過那筆每戶一坪五百元的「代管期管理基金」?目前這批保全的費用都是從這筆經費中撥付,而且還在建商手上,如果建商慢吞吞,不知何時管委會才會有資金可用,建商說了,他們很願意速撥款項,但也希望同時點交公設,屆時就把所有的權利一併交還給管委會。
(我在心裡罵個ㄍㄢ)刪除此句。
講白的就是,管委會馬上跟我點交公設,我才把剩下的錢還你,不然我還是可以繼續「代管」下去,亂花大家的錢。一般社區為了省麻煩,大概就依建商的方法,簽名點交過關,反正公設看起來一切都正常可以使用,沒啥問題。
但經過我對所有管理委員的「洗腦」,大家心中難免一驚:也沒錯,萬一隨便點交,一組化糞池至少要好幾百萬元,而且要挖開來重蓋;一套避雷設備也要幾百萬元,任誰都不希望家裡的高級電視,才買就因為來個閃電毀了。
最後我又笑笑地使出最後一招:隨便點交,主委必須扛全部責任,而其他委員要扛共同責任,犯不著當個管理委員就惹這種麻煩。
雖然委員們都有共識,但建商不願意輕易放手啊,管委會戶頭內一毛錢也沒有,怎麼跟建商談判?
所幸主委是個善良的人,她提出:先換掉保全,讓社區管理可以上軌道,所以要再開住戶大會,讓提案通過,並且由全體的住戶開始繳管理費,這樣就有錢維持社區運作,才再來跟建商談判,取回管理基金及點交公設。
先安內再攘外,好個孫子兵法,縱使一般住戶不想當管理委員,但也都想有好的居住品質。現在這家管理公司,完全聽命於建商,不為住戶著想,才剛完工的社區已經有一堆違建,看了就礙眼,房價怎可能守得住?
當然,有些管理公司不會笨到棄守住戶、只守建商的,畢竟繼續承接,才有錢賺,只是我們運氣不好,沒遇到黑心,卻遇上笨蛋。
建商代表還在冷嘲熱諷的說:「你們不用那麼麻煩嘛,快點交完不就沒事了?有啥作不好的跟我說呀,我馬上幫你們改。」我馬上打蛇隨棍上:「好啊,先幫我們洗洗外牆嘛,有住戶說當初你們說會幫我們洗。」想也知道,建商代表的標準答案自然是:「先點交,點交過後一定幫你們想辦法跟公司爭取。」
沒完沒了,再怎麼跟建商代表開會,他只會說:「我幫你跟公司爭取看看。」然後就沒有回應,倒是常常跟住戶喝酒的工地主任,因為革命情感悄悄的幫忙修了不少東西,比如磁磚破了、水管壞了、電梯秀斗。
主委是對的,雖然住戶大會不容易召開,人數上很難控制,一旦流會,很容易讓第一屆的管委會失去團結,但我找到一條管理規約:如果流會,管委會可再召開住戶大會,只要出席人數達1/5即可。
那還怕什麼?於是,全體委員一致通過,總算先把管委會團結起來。
然後就是瞬間的撤換全數保全,當新的總幹事來跟舊人交接時,舊人的臉又臭又綠,咬牙切齒的對我們這班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