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委日記 交屋後第一天 》 |
來源:sway版主 |
以前還是個跑財經的記者,文章算是犀利型,在地產業界也闖出一點點惡名成績,不過這點成績,自我買房開始就成為另一種招蜂引蝶的工具,而且被代銷運用的很好:我們這個案子有房地產記者也買了,他都敢買就表示我們蓋的不錯。
新房屋裝潢完後第一天,我還在佈置,就有鄰居跑來找我,說是因為里長通知,這社區要設兩個鄰長,需要住戶連署,鄰居自告奮用的報名,就找我來增加連署人數,自然的,也想探探我這個被建商口中形容成的「惡人」,是怎樣的一個角色。
是啊,多年後鄰居才告訴我,當年建商告訴他們,我是「惡人」,要小心,不少記者都是要吃要A要威脅的,搞不好我也是。
連署就連署,但鄰居一直在探我的口風,旁敲側擊的希望我不要出來選管理委員,說這工作太麻煩,記者可能沒時間作此等公益,讓退休的耆老或是SOHO族來作作就好,而且已經有一些長輩願意協助年輕人呢。
李組長眉頭一皺,似乎聞到不尋常的味道。
S大頭髮一豎,本人狼狽打掃中已屬不甘願,居然還有人叫我輕鬆度日。
才交屋就這樣下馬威,想必是建商一方面拿我當活廣告賣屋,另一方面又不想讓我阻擋社區的運作,畢竟等交屋過半,建商就要協助成立社區管委會,然後是點交公共設施,才可以拍拍屁股結案,我這個社區不少首次購屋族群,自然對社區事務一點也不懂,知己知彼,建商才能輕鬆。
如果公設點交不順利,建商就必須養著公共設施,電梯有壞、樹死了幾顆,都要建商花錢維修,所以越早點交,越省錢。
這鄰長其實非常熱血,預售買屋,工程期間又認真監工,與工地主任跟建商業務代表都很熟識,看來是早早欽定的主委人選,自己人比較好說話。
這讓我想起以前當建商時,我也是幹著同樣的事,只是,我鎖定的比較像是好好先生的那種住戶,除了晨昏問安、三節加禮,還常常報他優惠,比如我的案子有租掉一間租金不錯、租期穩定的房子,就一定先報給他,看他要不要買來投資,算算投資報酬都有20%以上,租約又有公證,這種好康就自然先肥給主委候選人,大家都是好朋友,以後點交就方便。
也沒錯,向來我的案子點交都很快,畢竟點交前只要略施小惠,清洗整棟大樓外觀,就可以博得住戶的歡心,要被找出瑕疵,也只是作作樣子,主委是自己人,就不會太刁難。
印象中,點交就只是吃喝個高級下午茶,準備好點交文件,給主委簽個字就完成,連查看公設這種又熱又累的過場都不必。
現在換我當住戶,才知道社會並不是都很美好,交屋第一天就被當活靶,命運多舛,而且,在買屋時,我早就看到社區一些問題,比如,我曾對著建商說:「哇,你們在廣告中有畫上一大株的櫻花耶,以後我就可以在櫻花樹下,午餐賞櫻。」
真是活該多嘴,本人早早亮刀只是開開玩笑,卻沒想到這刀被建商注意,深怕一刀斃命,還不如先發制人。
我微笑著對鄰居說:「太好了,你們願意處理這些社區的麻煩事,真是本社區的榮幸,而且我本來就只是想買間清靜的房子低調住住,大樓鄰居不往來也是正常的事,想必你們對樹啊、電啊,都比我了解,有長輩出面,自然對社區管理也是件好事。」
這樣太軟弱了?我只好補一刀:「對了,我家馬桶常常會沾髒汙,工地主任只叫我多吃青菜,大便就不黏,你們家的會不會啊?不知公共設施的馬桶也會不會?或許是馬桶的品質不好,如果大家都會,是不是要建商幫忙換一顆?」
坦白講,社區公共事務很麻煩,連住戶的狗狗打架恐怕都要幫忙協調,比當里長還要沒搞頭,我本性懶惰,不愛負責,而且我從交屋第一天就通知建商,馬桶是瑕疵,要幫我換掉,在當選有頭有臉的管理委員跟馬桶之間,我選擇後者,因為要每天親密相處。
鄰居聽了一驚,馬上回去驗收一下,畢竟他常常被老婆罵「大便完都不沖馬桶,噁心死了」,今日搞不好可以平反一下,只是常常打籃球的鄰居,身體健康的很,飲食也均衡,又愛下廚,自然每日「功課」都作的清爽不拖泥帶水,問建商有否此事,自然一樣被笑著要轉告我:「多吃青菜。」
我又多了「抹黑」與「散佈」的罪名。抹黑建商的馬桶爛,散佈建商的馬桶糟。「記者就是這樣,自己身體差、不檢點,還要怪馬桶,又愛到處亂講話,你們要小心他哦。」這是我後來聽到的,那些跟建商熟的人,都知道我腸胃不好,竟看到我就熱心的提醒我「多吃蔬菜」。
沒關係,隨你們講,我有稿子要寫,忙得很,但還是不忘跟建商要求換馬桶,工地主任受不了我的見面三次盧,已經答應要換給我了。
誰不知道,他們才不是怕我盧,而是建商還在賣餘屋,就怕我影響業績,也怕我卯起來集合住戶,以團結的力量來制衡,「答應」,只是恩威並濟的拖延戰術,哪天我忘了,拖過保固期,自然就省了。
過了兩天,熱心的鄰居又來我家聊天,那時我正在拖地,一副賢慧愛家新好男人的模樣,誰看了都會加點分數,不會把我聯想到「惡人」那塊,又加上鄰居不巧看過我的報導,寫的是踢爆無良建商的招數,想必是懂些房地產,讓他大大懷疑建商是否會來離間。
我也沒說破啥,隨他們怎麼看,但對鄰居有問必答,我買房屋自有我的需求與道理,有人覺得房價因此而增值,那是他的自我感覺,但建商不壞則是事實,專業記者理當不會買間黑心建商蓋的房屋。
鄰居三番兩次來探口風不算,有時在社區裡遇到建商行政業務代表,他竟也神秘兮兮的,旁敲側擊就是想問我會不會加入管委會。
眼見如此,本人倒也不用再矯情推託,大方的說:「建商如果是個認真的,並且處處為住戶著想,馬桶不好主動更換,我當然樂於輕鬆,但如果建商只是個求財求利的,我也只好勉為其難,多為住戶爭取權益,況且,管委會是投票制,你們有餘屋自然票數容易集中,我也沒有時間去搞拉票的小動作,都買你家的房子了,自然不會認為你們是賊。和平相處,對你們建商的口碑,以及對住戶的合法權利跟日後經營,才有好處。」
他有沒有聽進去,我是不知道,只是聽完後又賊頭賊腦的離開,是比較讓人好笑的。
是啊,常見住戶跟建商是對立的,只為了求取最大福利,這倒也無可厚非。我自己幹過建商,知道有些爭取是無理取鬧,頂多浪費時間,縱使告上法院也不一定有機會拿到啥好處。極力爭取,不如好言相勸,在合情合理之下,方能完成點交之大業,並及早認真經營社區,讓中古屋也能有良好管理的「保值」策略,大家住的舒服,自然會賺大錢,費神多跟建商要個幾百萬元,大家鬧僵了也沒多大好處。
本人此番宣示,就已經在告訴建商我的態度,大家好好合作,共創將來(咦,老共呀?),其實,我是在告訴建商,早點把事情辦完比較妥當,你要推拖拉,我也是可以奉陪的,只是麻煩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