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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購買新第來亨套房的受害者, 請看看我的血淚故事
發表者:亞亞  發表數:-17 IP:61.62.75.* 2003-10-15 23:16:34

我是一個購買新第來亨建設房屋的蠢蛋,
更是一個欲哭無淚的可憐受害者,
如果你正好看過, 甚至準備買這家公司的 "x鑽新第"系列,
請你先看看我的遭遇

這家建商的廣告及銷售手段一流,
專門在台北市中心地段蓋套房,
透過預售屋的銷售方法,
提供一個美崙美奐而且坪數不實的漂亮樣品屋,
吸引我這種沒經驗的傻蛋,
最後以每坪50萬到60萬之間的超貴單價,
將一個偷工減料的成屋賣出...

交屋後才是噩夢的開始,
請設計師來做夾層,
一丈量才發現室內高度竟然只有3米15不到...
購買3米6的挑高套房,
交屋只剩3米1 ?!
正常的情況扣掉樓板厚度20~25cm,
淨高至少必須要有3米35 ~ 3米4才對 !

聯合其他住戶一起向建商抗議,
對方根本不理不睬,
還說有本事去告啊!
違法做夾層當心遭檢舉拆除...
哇咧
新第來亨一直專蓋挑高夾層屋,
樣品屋的夾層做的美的咧...
現在倒做賊喊抓賊來威脅恐嚇住戶 ?!
回家拿出買賣契約來看,
才發現從頭到尾沒一個字提到挑高多少!!

勉強做完夾層,
真是快哭出來了,
也難怪,
3米1做出來的夾層能看嗎?
當初預售時樣品屋的夾層高度感覺還很OK,
那是這個鬼德性 ?!
偷工偷到這樣,
也不會良心不安?

你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接下來的惡夢才是高潮不斷...

按照規定,
大樓住戶要向市府申請成立管委會,
成立後建商就必須將交屋時代為預收的管理基金,
移交管委會

結果,管委會成立的申請文件被退件,
原因是"有一戶住戶未蓋章並交付權狀影本, 資料不全"
怪了?!
全體住戶都交齊文件並蓋章,
什麼時候又多出一個住戶 ???

原來, 新第來亨動手腳,
當初就將停車場登記為一個"住家",
它的車位沒賣完(機械車位一個賣150萬, 誰買),
這個"住戶"就是建商自己 !!!
它不蓋印,管委會就永遠無法成立 !!!

我們住戶只好成立自救自濟會,
由自救會主委出面向新第來亨交涉,
你應該已經預料到結果...
對方一樣不理不睬,
當然,
當初代收的數十萬管理基金也全被它侵吞
還說基金付水電費都"用光了" (白癡都知道絕不可能)
是的,
我們到現在還是沒有管委會,
只怕永遠都不會有了

接下來,
交屋不到一年,
牆壁龜裂不說,
梯廳的照明感應器全棟壞了一半以上,
化糞池也要清了不然廁所都開始發出味道
還有大樓的排水系統有問題,
因為一樓住戶每逢下雨就會聞到很臭的水溝味,
有幾次差點快淹上來了,
打電話請它提供廠商電腦話以便聯絡維修,
對方竟然連廠商電話都不給 !!!
更別提處理排水系統問題 !!!

我打字很累不想再寫下去了,
因為根本這類狗屁倒灶的事寫都寫不完
新第來亨根本就是打完就跑,
賺走暴利拍拍屁股就走,
完全不理住戶死活,
更別提什麼保固維護,
也難怪啦,
偷工減料的爛屋還要保固什麼?

這個建商的老闆聽說有黑道背景,
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我事後才知道新第來亨根本20多年來官司從沒斷過,
也不知道被公平會罰多少次,
但它們靠著與政商及黑白兩道的關係,
根本有侍無恐

如果你看過"x鑽新第"的預售樣品屋,
如果你覺得看了很心動,
如果你準備簽約購買,
請先看看我的故事,
再做決定不遲...

回覆者:PHYLLINESS 發表數:49 IP:220.141.127.* 2005-05-07 02:30:11
回覆 candy 於 :2005-04-25 18:57:06 的發言內容

各位別誤會,先前那個未設定ㄉ人可不是我,
PHYLLINESS Sorry,我看懂ㄌ,你有名稱.新手請見諒

你ㄉ言論

你是那個先前以"未設定"的名稱說人抱火爐、批評受害者身份、心態的那傢伙嗎?不是就不用急著對號入座,在有可能是這一輩子最大的一筆交易金額的交易中受騙上當誰都不好受,不用急著批評別人的言論,有關電腦及網路的功課多做點再來批評會比較好,才不會自曝其短,你對我的言論比中指,但你是否搞錯對象?我是以相同的方式在抨擊那個說別人抱火爐的人,陳述的方式不同,心態是一樣的,"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就是如此,希望你能瞭解。
回覆者:jen 發表數:4 IP:202.168.196.* 2005-05-05 15:43:39
回覆 未設定 於 :2005-04-16 21:25:54 的發言內容


我觀察此議題好一陣子,有些話不吐不快,
新第確實是賤商, 要先謝謝提供事例說明的各位,
但我不得不說, 有人一直抱著怨恨的火爐,
以不同名稱,不同角色發表意見,我並不讚同,
也許受了委屈,也許吃了虧,表面上是緊咬賤商不放,
實際上, 請你饒了自己吧.
從錯誤中學到教訓, 也希望能提昇自己,
對人多一些寬厚, 對自己多一些溫柔,
我認為以自己狹隘的出發點,增加他人困擾,以達到報復目的並不可取,
可以以協助他人為出發點是否會更好,
如果只是擴散怨恨, 雖然有些殘忍我還是要說,
不要不小心也傷害到其他無辜善良的訂戶,
造成他人莫名的恐懼, 只怕也傷了你自己!



我非常不能認同你的看法,如果換成你,一輩子辛辛苦苦存下的錢,只為買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結果買到爛房子,搞到自己躁鬱症,還要一天到晚要過提心吊膽的日子,你受的了嗎???我們親身經歷過那種痛,就是希望別人不要再遭受同樣的事,提醒大家要多加小心,這算是造成別人恐懼嗎???難道我們要閉嘴看著一堆人跟我們一樣慘嗎??今天如果是你買了這種房子,我就不信你還能置身事外?
回覆者:jen 發表數:4 IP:202.168.196.* 2005-05-05 15:38:41
我非常不能認同你的看法,如果換成你,一輩子辛辛苦苦存下的錢,只為買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結果買到爛房子,搞到自己躁鬱症,還要一天到晚要過提心吊膽的日子,你受的了嗎???我們親身經歷過那種痛,就是希望別人不要再遭受同樣的事,提醒大家要多加小心,這算是造成別人恐懼嗎???難道我們要閉嘴看著一堆人跟我們一樣慘嗎??今天如果是你買了這種房子,我就不信你還能置身事外?
回覆者:Maggie 發表數:46 IP:61.62.95.* 2005-05-01 00:01:23
【東森新聞報 記者舒夢蘭、吳財賢/台北報導】

有意買房子的民眾可要睜大眼睛,位在台北內湖精華地段出現夾層設計預售樣品屋,以誇大坪數誘騙消費者購買,市議員吳世政接獲民眾陳情,帶著建管處人員與消保官突擊檢查,未料卻被建商保全擋在門外,雙方還一度發生肢體衝突。

市議員吳世政29日帶著建管處人員,突擊遭民眾檢舉的夾層樣品屋,硬是被建商保全以肉身阻擋,不得其門而入,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甚至出現肢體衝突。

位於台北內湖精華地段新蓋的一處預售屋,開賣不到一個月就有民眾陳情指出,花了一千萬只買到20坪,原因是葉者在樣品屋搭建夾層,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大坪數,後來才在合約上發現「建商不承諾擔保字樣」,想要反悔已經來不及。

據了解,這家打著「新第來亨」的集團,先前已經有11個銷售案遭到檢舉,被公平會罰了五百多萬,卻又在內湖另起爐灶。

市議員吳世政帶著建管處、消保官突擊,建商將門鎖上,由於沒有公文,警方也不肯處理,但市議員的大動作,讓來看屋的民眾有所警惕。

對於這種夾層樣品屋,建管處表示要等公文流程才能順利突擊,在此之前,有意購屋的消費者一定要爭大眼。

2005-04-30 23:24:33
回覆者:candy 發表數:129 IP:211.76.98.* 2005-04-25 18:57:06
回覆 PHYLLINESS 於 :2005-04-24 01:25:54 的發言內容

各位好:
正好路過(Look)這個主題,想說些話
本人於年前買了一戶預售屋(還沒交屋),深深領受了這些業務性格的老狐狸悶虧,我原本一直天真的以為他們經驗老到,許多煩人的程序他們會處理得很好,以前工作在和業主簽約時總是做乙方的角色,總覺得甲方都很跩,做乙方的總是要把業主服侍的服服貼貼的,現在買房子總算能過過想當甲方的癮,畢竟花錢的是老大等等。真是太天真(同義字=蠢)了,唉、、、往事不堪回首。
我在這個網站看到了許多購屋受害者(包括我自己),只要是真的,並沒有什麼不妥,一方面讓其它來取經的看倌記取教訓、一方面希望能有有識之士提供一點意見,訊息的吸收是要看個人的。但總有一些回應者的言論就很奇怪,有的擺明出來辯解維護,這沒什麼問題,多元社會有多元的看法,奇怪的就是這些自稱是受害者的人,受害程度令人質疑,倒是比較像被控的一方,就像是一個自稱是性侵受害者要求真正的受害者寬恕對他施暴的變態性侵累犯一樣。我們慣習以不同的標準與價值觀去評斷不同的事物,也習慣以自己的標準與價值觀套用在他人身上,當如這些連名稱都是"未設定"的人都在批評他人的名稱、身份、心態時,你已經失去了立場,令人懷疑你的動機,我雖然人在中部,但對於新第的糾紛不斷倒是有點印象,我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是還是請看到受害者故事的乙方代表,發揮一點良知,不要發表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不知道不代表就是無辜善良,社會資訊的透明度就像戴眼鏡一樣,當你眼鏡蒙上一層沙,在越是光明的地方就越是看的清楚,在漆黑的暗夜就算把你的眼睛遮起來你也不會覺得奇怪,看看現在每天的新聞就知道了,不只是治安變差了,更是由於現代人更懂得人權及自我保護,讓社會的死角浮現,更多的人得到救贖。

各位別誤會,先前那個未設定ㄉ人可不是我,
PHYLLINESS Sorry,我看懂ㄌ,你有名稱.新手請見諒

你ㄉ言論
回覆者:candy 發表數:129 IP:211.76.98.* 2005-04-25 18:34:47
回覆 PHYLLINESS 於 :2005-04-24 01:25:54 的發言內容

各位好:
正好路過(Look)這個主題,想說些話
本人於年前買了一戶預售屋(還沒交屋),深深領受了這些業務性格的老狐狸悶虧,我原本一直天真的以為他們經驗老到,許多煩人的程序他們會處理得很好,以前工作在和業主簽約時總是做乙方的角色,總覺得甲方都很跩,做乙方的總是要把業主服侍的服服貼貼的,現在買房子總算能過過想當甲方的癮,畢竟花錢的是老大等等。真是太天真(同義字=蠢)了,唉、、、往事不堪回首。
我在這個網站看到了許多購屋受害者(包括我自己),只要是真的,並沒有什麼不妥,一方面讓其它來取經的看倌記取教訓、一方面希望能有有識之士提供一點意見,訊息的吸收是要看個人的。但總有一些回應者的言論就很奇怪,有的擺明出來辯解維護,這沒什麼問題,多元社會有多元的看法,奇怪的就是這些自稱是受害者的人,受害程度令人質疑,倒是比較像被控的一方,就像是一個自稱是性侵受害者要求真正的受害者寬恕對他施暴的變態性侵累犯一樣。我們慣習以不同的標準與價值觀去評斷不同的事物,也習慣以自己的標準與價值觀套用在他人身上,當如這些連名稱都是"未設定"的人都在批評他人的名稱、身份、心態時,你已經失去了立場,令人懷疑你的動機,我雖然人在中部,但對於新第的糾紛不斷倒是有點印象,我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是還是請看到受害者故事的乙方代表,發揮一點良知,不要發表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不知道不代表就是無辜善良,社會資訊的透明度就像戴眼鏡一樣,當你眼鏡蒙上一層沙,在越是光明的地方就越是看的清楚,在漆黑的暗夜就算把你的眼睛遮起來你也不會覺得奇怪,看看現在每天的新聞就知道了,不只是治安變差了,更是由於現代人更懂得人權及自我保護,讓社會的死角浮現,更多的人得到救贖。

想請教:你是不是也"未設定"???
我是網友教導才會設定名稱.......所以有些人不是故意ㄉ....提供您另一個思考可能性,ㄏㄏㄏ
回覆者:yangpeitun 發表數:27 IP:220.130.136.* 2005-04-24 11:29:32
馬英九最為人所垢病的就是他做事執法的魄力!只會婦人之仁!八大行業以前阿扁時代時常抗議!現在呢?別指望臺北市政府有什麼大動作啦!!
回覆者:PHYLLINESS 發表數:49 IP:220.141.118.* 2005-04-24 01:25:54
各位好:
正好路過(Look)這個主題,想說些話
本人於年前買了一戶預售屋(還沒交屋),深深領受了這些業務性格的老狐狸悶虧,我原本一直天真的以為他們經驗老到,許多煩人的程序他們會處理得很好,以前工作在和業主簽約時總是做乙方的角色,總覺得甲方都很跩,做乙方的總是要把業主服侍的服服貼貼的,現在買房子總算能過過想當甲方的癮,畢竟花錢的是老大等等。真是太天真(同義字=蠢)了,唉、、、往事不堪回首。
我在這個網站看到了許多購屋受害者(包括我自己),只要是真的,並沒有什麼不妥,一方面讓其它來取經的看倌記取教訓、一方面希望能有有識之士提供一點意見,訊息的吸收是要看個人的。但總有一些回應者的言論就很奇怪,有的擺明出來辯解維護,這沒什麼問題,多元社會有多元的看法,奇怪的就是這些自稱是受害者的人,受害程度令人質疑,倒是比較像被控的一方,就像是一個自稱是性侵受害者要求真正的受害者寬恕對他施暴的變態性侵累犯一樣。我們慣習以不同的標準與價值觀去評斷不同的事物,也習慣以自己的標準與價值觀套用在他人身上,當如這些連名稱都是"未設定"的人都在批評他人的名稱、身份、心態時,你已經失去了立場,令人懷疑你的動機,我雖然人在中部,但對於新第的糾紛不斷倒是有點印象,我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是還是請看到受害者故事的乙方代表,發揮一點良知,不要發表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不知道不代表就是無辜善良,社會資訊的透明度就像戴眼鏡一樣,當你眼鏡蒙上一層沙,在越是光明的地方就越是看的清楚,在漆黑的暗夜就算把你的眼睛遮起來你也不會覺得奇怪,看看現在每天的新聞就知道了,不只是治安變差了,更是由於現代人更懂得人權及自我保護,讓社會的死角浮現,更多的人得到救贖。
回覆者:candy 發表數:129 IP:60.244.59.* 2005-04-23 17:17:38
看了"正義之聲2003-10-20 18:00:38"所發表ㄉ文章,我百思不得其解!市政府到底在做啥?馬英九在睡覺嗎?罰那麼一點點錢,建商根本不痛不養....真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台北市!?!?!?!?!?!
回覆者:Maggie 發表數:46 IP:218.166.81.* 2005-04-21 14:23:47
我認為你搞錯對象!
你應該是『新第來亨的受害者』而不是『這個網站的受害者』。

消基會、公平會都開罰這家黑心賤商多少年了?
新聞鬧那麼大、結果你還去買它的黑心小套房,
這不擺明著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找死?
你自己跟錢過不去怎能賴到網友身上呢?
到底是這個網站還是新第賤商騙了你的血汗錢呢?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2 IP:220.135.48.* 2005-04-19 09:57:32
回覆 強尼普頓 於 :2005-04-18 15:02:28 的發言內容

我不贊同妳ㄉ說法
畢竟不是你的財產有所損失
就是因為社會上有那ㄇ多人漠不關心
才會造成這ㄇ多ㄉ問題
才會有黑心賤商的產生
如果大家縱容的話
那ㄇ更多ㄉ受害者出現
並非台灣之福
大家都不坐正常的工作
騙的比賺ㄉ快


我也是新第的倒楣訂約戶, 尚未交屋,
剛訂約才上網, 發現這些討論時, 真想死,
好一陣子無法入睡, 無心工作,
雖然已經慢慢回復, 但是餘悸猶存,
因為尚未交屋, 會發生什麼不愉快也未可知,
你不覺得我也是這網站的受害者嗎?
如果真的鬧到新第倒閉, 我們這些倒楣未交屋者,
又要向誰哭訴??
謝謝提供意見及事實的人, 我也才知與新第交涉時應注意的事情,
但字裡行間也請小心謹慎, 網路發言因是匿名,容易超出一般常軌,
當然個人立場不同, 我只表達不同的想法,
不想加入辯論, 畢竟房子不是我唯一擁有的東西.
回覆者:強尼普頓 發表數:52 IP:59.120.13.* 2005-04-18 15:02:28
我不贊同妳ㄉ說法
畢竟不是你的財產有所損失
就是因為社會上有那ㄇ多人漠不關心
才會造成這ㄇ多ㄉ問題
才會有黑心賤商的產生
如果大家縱容的話
那ㄇ更多ㄉ受害者出現
並非台灣之福
大家都不坐正常的工作
騙的比賺ㄉ快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2 IP:218.32.227.* 2005-04-16 21:25:54

我觀察此議題好一陣子,有些話不吐不快,
新第確實是賤商, 要先謝謝提供事例說明的各位,
但我不得不說, 有人一直抱著怨恨的火爐,
以不同名稱,不同角色發表意見,我並不讚同,
也許受了委屈,也許吃了虧,表面上是緊咬賤商不放,
實際上, 請你饒了自己吧.
從錯誤中學到教訓, 也希望能提昇自己,
對人多一些寬厚, 對自己多一些溫柔,
我認為以自己狹隘的出發點,增加他人困擾,以達到報復目的並不可取,
可以以協助他人為出發點是否會更好,
如果只是擴散怨恨, 雖然有些殘忍我還是要說,
不要不小心也傷害到其他無辜善良的訂戶,
造成他人莫名的恐懼, 只怕也傷了你自己!



回覆者:小人物 發表數:4 IP:61.220.139.* 2005-04-11 12:55:42
hihi,大家好,看到大家這麼熱列的討論,我也來分享一下自身心得好了,不過不是買新第的屋子,而是有關貸款的事.話說多年前,小弟還是個銀行的小菜鳥放款人員,為了業蹟每天都很努力,有天,因為一位客戶購了一戶這傳說中的xxx鑽,而跟一位自稱是新第來享xxx鑽的副理接觸到,沒想到她居然說要找我去看他們的新工地案,及正在找配合銀行的案子,看大家能否配合一下,這種整批的案子,又是人家主動提及的,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於是我找了主管一起去,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令人惀快的過程,美美的樣品屋,看來正在建的工地,及親切的美女副理,但是因為它們的產品都是小套房,老板就要我先了解購買它們屋子的客戶的職業別,而那非常配合的副理也是很配合地傳真了它們客戶的職業別,一看就覺得實在很像假的,都是所謂的醫生,律師,老師..等..銀行最愛的職業,問題是[哪有那麼優的啊...]

回到我的客戶,她買一坪50萬,屋子在萬華區,當時市場實在沒有那樣的行情,我問她,她也只說沒想太多就下訂了,讓我對新第的行銷之強實在是印象深刻....
沒多久,事情就來了,有天她很生氣的打來,說新第的那個副理很過份,當初買屋是所謂的[大片落地窗],結果現在快交屋,才看到沒有這個窗,去看合約,居然也只寫著很不清楚的[氣密窗],從沒提到落地與否.....
我客戶固然是很糊塗,但從我因此無端被作為這二個女人的調停者(因為不交屋,不能撥款,小弟業蹟不能進帳啊..)的過程來看,那新第只能說是[流氓].....

所以,他們不但騙客戶買下高出市場行情數倍的屋子,且任意偷工減料,還意圖騙銀行與他們配合,要是真有人買了他們的產品,只能說希望上天保佑你,或是訂金認了送他們,不然要是再搞到要交屋那個程度去,怕心情已不是訂金的錢買得回來的了
回覆者:trustno1 發表數:3 IP:61.64.236.* 2005-03-31 16:11:39
法規上單層樓高不能超過3米6
你可能要查看看賣賣契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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