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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幾乎所有的預售屋都是用獎勵停車位的方式來偷容積率
發表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10.4.1.* 2005-03-09 12:19:36

昨天議員關心皇翔的建案,說穿了,就是建商利用法律漏洞來增加建物面積,可多賣些樓層!但,最可憐的,還是購買屋子的消費者。滿心期待入厝的喜悅心情就這樣毀了,還要拉白布條去抗議!連知名建商都這樣,別的不知名建商會不做嗎?我目前所看的台北市北區的預售屋幾乎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在賣!而且,你不問建商也不會主動告知,你問了,就說:不會有人去告的啦!唉∼∼∼∼這樣應該違反公交法了吧?政府也該出面管管了吧?

回覆者:amy255176 發表數:-17 IP:220.228.102.* 2005-03-10 12:56:30
這種問題到底是誰的問題?

建管處規定的電梯大樓公設比越來越高,算算大概要花好多好多錢去買公設,如果你是消費者,你家需要3個機車位嗎?你家需要機房嗎?其實...我也不懂LA!
但是我覺得主管機關在訂定遊戲規則時,可能出自善意,或針對什麼問題所提出的改善方案,但衍生出來的問題,可能是始料未及的.
回覆者:上班一族 發表數:-17 IP:61.66.243.* 2005-03-10 12:47:27
是的!!其實我們消費者都有責任!!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7 IP:10.4.1.* 2005-03-10 12:17:50
回覆 上班一族 於 :2005-03-10 11:50:49 的發言內容

我覺得不然喔!建商為圖利而施行二工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就夠了!!訂戶聯名指證,推理相關物證線索,有心專業人士一判便知,無法源依據則儘快立法或特案處理,總之,相關單位有沒有心而已!!對的事總要開始去做!!

其實我本來也是這麼想!但上次下訂預售屋的經驗讓我對此理想完全破滅!因為我只是問清楚一些契約條文的細節,結果建商的姿態特高!還說:我們公司希望買的客人都是配合度比較高的!所以我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大家只要一知道建商是違法的,就聯合抵制不去買,這樣建商才會妥協!可是,從去年開始房市一路長紅,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聽建商隨便說說就簽約啦!自然建商的氣焰就很高啦!
回覆者:wuidtsams 發表數:-17 IP:220.130.157.* 2005-03-10 11:59:56
回覆 上班一族 於 :2005-03-10 11:50:49 的發言內容

我覺得不然喔!建商為圖利而施行二工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就夠了!!訂戶聯名指證,推理相關物證線索,有心專業人士一判便知,無法源依據則儘快立法或特案處理,總之,相關單位有沒有心而已!!對的事總要開始去做!!

但是一般人的心態應該是..如下:
1. 買的人...知道的, 都已經買了, 難道報拆自己的家? 不然就是不知道, 買到一不合法的東西

2. 沒買的: 我管你le...又不是我家!! 我去得罪建商做啥? 等等被黑道威脅...

3. 有鄰損的: 事情弄得越大越好, 才會出事吧..
回覆者:上班一族 發表數:-17 IP:61.66.243.* 2005-03-10 11:50:49
回覆 sunvick 於 :2005-03-09 20:01:33 的發言內容

沒用的!就像我下面所寫的:建商精到連二次施工同意書都用另外一張合約,而不是跟預售屋合約定在一起簽約,若出事一定說是住戶自己跟裝潢行所簽約!唉~~~買房子是多少人的美夢!政府大官們,幫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好好把關吧!!!嚴格約束這些只愛錢的建商吧!

我覺得不然喔!建商為圖利而施行二工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就夠了!!訂戶聯名指證,推理相關物證線索,有心專業人士一判便知,無法源依據則儘快立法或特案處理,總之,相關單位有沒有心而已!!對的事總要開始去做!!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7 IP:218.167.116.* 2005-03-09 20:01:33
回覆 上班一族 於 :2005-03-09 19:16:49 的發言內容

其實不管如何,事實上就是建商在執行二次施工,
怎麼可以知法犯法,或賴說是住戶教唆,被教唆犯法
的犯人難道就沒罪嗎?? 建管處真的沒輒嗎??不相信!
不相信!我只知冥冥中自有天理!!

沒用的!就像我下面所寫的:建商精到連二次施工同意書都用另外一張合約,而不是跟預售屋合約定在一起簽約,若出事一定說是住戶自己跟裝潢行所簽約!唉~~~買房子是多少人的美夢!政府大官們,幫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好好把關吧!!!嚴格約束這些只愛錢的建商吧!
回覆者:上班一族 發表數:-17 IP:61.66.243.* 2005-03-09 19:16:49
其實不管如何,事實上就是建商在執行二次施工,
怎麼可以知法犯法,或賴說是住戶教唆,被教唆犯法
的犯人難道就沒罪嗎?? 建管處真的沒輒嗎??不相信!
不相信!我只知冥冥中自有天理!!
回覆者:liupatty 發表數:-17 IP:220.130.116.* 2005-03-09 17:49:26
回覆 wuidtsams 於 :2005-03-09 12:34:53 的發言內容

我最近看的...幾乎每個案子都是如此!! 搞的也不知道應該不應該簽約!! 怎辦...

1. 陽台外推
2. 室內機房
3. 一樓機車停車位改公設....

難道只能買舊的嗎...嗚嗚嗚

消費者
應該團結起來,請市政府建管處嚴厲稽查
肥了建商,消費者小角色無可奈何,全台北都一模一樣
玩法律遊戲, 偉大市政府該幫幫小市民吧
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61.70.215.* 2005-03-09 15:05:35
不是喔

還是有很多預售案是合法的
不過都是豪宅

(冷~~~)

想要一個沒有陽台外推,沒有二次施工夾層,沒有獎停的案子...哀...就只有豪宅了

資本主義的社會就是這樣
土地貴,成本高,尤其是容積管制之後,可建樓地板面積少了,大家更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偷

(抱歉...在下的回應一點幫助也沒有...)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10.4.1.* 2005-03-09 14:28:20
現在想想,我之前去退掉的預售屋契約更機車!記得我拿回去契約審閱時,看到契約上有一條:於使用執照下來後,立即辦理產權轉移,不得以任何理由脫延!而我問建商:你們的二次施工同意書呢?沒想到建商沒把二次施工同意書訂在合約內,另外用張紙打!買方委託某家”裝潢行”來做二次施工!而我們買方是跟該裝潢行打合約!OH!MY GOD!換句話說:若是到時該案跟皇翔一樣的話,建商是完全沒責任的!本人認為,若買方明知違法還要買,後果就要自行負責!但我猜想,大多數買方應該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建商的話所騙的吧?真慶幸自己已經退掉啦!
回覆者:pitera 發表數:55 IP:202.39.223.* 2005-03-09 13:37:34
可否說明一下是怎麼用獎勵停車位的方式來偷容積率?
我買的車位是獎勵停車位,會有什麼影響!
回覆者:單身貴族 發表數:36 IP:220.133.49.* 2005-03-09 12:52:59
是滴∼不敢說全部,說幾乎也不為過∼二工已經像是家常便飯,照條文來說本來就不合法,所以要有公設變車位的心理準備,而且消費者要自行分攤,合約簽下去的話後果都是消費者倒楣,除非後台有夠硬,努力去變更建築執照吧!!
回覆者:wuidtsams 發表數:65 IP:220.130.157.* 2005-03-09 12:34:53
我最近看的...幾乎每個案子都是如此!! 搞的也不知道應該不應該簽約!! 怎辦...

1. 陽台外推
2. 室內機房
3. 一樓機車停車位改公設....

難道只能買舊的嗎...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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