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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與裝潢的法律問題
發表者:爆料  發表數:28 IP:61.64.100.* 2009-05-02 01:28:35

請問諸位網友,
建商屢屢鼓吹我可以一邊裝潢一邊修繕,等修繕完成再交屋。
既然建商口頭都這樣說,但是我還是怕到時候建商會反悔說一旦裝潢即代表交屋,因此我依照建商意旨列入雙方協議書內容。
況且我為第一次購屋,根本不知道一般慣例與習慣是裝潢即代表交屋,建商也未曾告知我。
更何況沒有任何法條明文規定裝潢即代表交屋啊。

雙方可是有協議書的唷!結果建商現在還真的咬我說我開始裝潢了,所以表示交屋了。
天啊!這樣的冤屈我找誰去訴?建商啊建商,你的良心在哪?

就我所知,沒有慣例可以贏過法條,只有慣例適用法條,但是法條是不會承認慣例的。
請問大家我這樣說有錯嗎?

--遭受不白之冤的小人物

回覆者:爆料 發表數:28 IP:61.64.209.* 2009-07-06 01:49:54
壹週刊會願意報嗎?
回覆者:爆料 發表數:28 IP:61.230.196.* 2009-06-22 13:58:38
現在正訴訟中
下列部落格有詳細情形
http://tw.myblog.yahoo.com/rd_house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0.65.82.* 2009-05-04 16:05:26
再說

你還是可以踢爆的

請找壹週刊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0.65.82.* 2009-05-04 16:04:04
交屋要有簽名

你簽了嗎?

如果 你家漏水 或是有些東西有瑕疵
漏水
可以鑑定出是否因為你裝修的原因
瑕疵 就比較難界定
只能走保固一途

一切以白紙黑字為準
如果建商還有餘屋正在銷售
請抓緊時間協商

最好是星期六日 客人很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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